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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北仑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6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仑区简介
北仑是浙江省对外开放时间最早、开放程度最高、国家级开发开放功能区最为集中的区域,是中国长三角南翼最重要的经济强区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区(县、市)第一方阵。
北仑区陆域面积61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5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90万。2023年,北仑地区生产总值2729.2亿元、总量全省第三,财政总收入813.4亿元、总量全省第一,规上工业总产值5342.5亿元、总量全省第一,限上商品销售额、规上工业增加值等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一。北仑区是自贸区宁波片区的核心区,也是世界第一大港宁波舟山港的核心港区所在地。
近年来,北仑区先后入选全国首个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区、全国首批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全国首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是全市唯一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全市首个获省“科技创新鼎”的区(县、市)。2024年北仑区成功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成为全国率先完成“两县创建”的区(县、市)之一。北仑高度注重教育人才引育工作,对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给予最高270万元的激励补助,对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国内知名高校且符合紧缺人才相关要求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安家补助(相关政策介绍详见附件七)。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指标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6名,其中“仑教英才”计划85名、“仑教优才”计划85名、“优秀教育人才”计划16名,具体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
“仑教英才”招聘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1月4日,分别在北京、重庆、南京、西安、武汉、宁波设置笔试考点,面试地点初定宁波市北仑区内。
“仑教优才”招聘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2月中下旬,地点在宁波市北仑区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优秀教育人才”考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1月下旬,地点在宁波市北仑区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各环节所涉及的时间、地点将通过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发布。
四、招聘条件
1.报考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含)前取得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材料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3.其他招聘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本次招聘包含“仑教英才”、“仑教优才”和“优秀教育人才”三个计划序列,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同时报考(同时报考时,须在三个序列的报名系统中均进行报名),已具有某一序列拟录用资格的,不得再参加其他序列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仑教英才”计划招聘
1.报名
“仑教英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2: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仑教英才’岗位”,添加基本信息进行报名。请考生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发现不符招录条件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一律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信息。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该考生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否则视作无效报名,同一高中学科的统招岗位和特设岗位可以兼报,也可以单独报考。特设岗位招录人员优先定向分配至大榭中学任教。
每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北京、重庆、南京、西安、武汉、宁波六地中的其中一个考点参加笔试,报考时务必确认自己的笔试报考考点,不得到所选考点以外的其他地点参加笔试。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2月31日13:00至2024年12月31日22: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如某学科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指标。
3.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1月1日9:00至2025年1月2日12:00。
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存有疑义的,请在1月2日10:00前(工作日期间)联系北仑区教育局。请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缴费,以免影响考试。考务费50元/人/科(浙价费〔2018〕21号,费用由报名服务提供方宁波市考试中心收取)。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1月3日9:00至2025年1月4日9:00。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仑教英才’岗位”,下载打印准考证。
5.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笔试、面试形式。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时间:初定于2025年1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后续公告。
笔试形式为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或面试当日对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六。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
高中学科岗位根据先统招岗位再特设岗位并根据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资格。高中统招岗位:从兼报人员和仅报统招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指标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高中特设岗位:1.从未进入统招岗位面试人选的兼报人员和仅报特设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指标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该类人员仅保留特设岗位资格),2.进入统招岗位面试人选的兼报人员,如其笔试成绩不低于特设岗位面试人选中最低分的,该部分考生继续保留特设岗位竞争资格。
初中学科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指标数1: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70分者淘汰。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内容。面试地点初定在宁波市北仑区。拟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二)“仑教优才”计划招聘
1.报名
“仑教优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12:00至2025年2月7日12: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仑教优才’岗位”,添加基本信息进行报名。请考生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发现不符招录条件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一律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信息。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该考生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2月8日9:00至2025年2月10日17: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如某学科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指标。
3.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025年2月13日12:00。
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存有疑义的,请在2月13日10:00前(工作日期间)联系北仑区教育局。请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缴费,以免影响考试。考务费50元/人/科(浙价费〔2018〕21号,费用由报名服务提供方宁波市考试中心收取)。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2月14日9:00至2025年2月16日9:00。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仑教优才’岗位”,下载打印准考证。
5.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笔试、技能测试(仅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面试形式。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考试形式含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报考其他学科岗位,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时间:初定于2025年2月16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后续公告。
笔试形式为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2)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岗位指标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参加技能测试后,方能参加后续招录环节。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技能、技巧、基本功及特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或面试当日对进入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六。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4)面试
各学科岗位按计划招聘岗位指标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地点初定在宁波。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应聘者,先笔试和技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的4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60%的成绩之和,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考生如技能测试成绩不足70分,则直接淘汰,不进入面试。
报考其它岗位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70分者淘汰。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内容,义务段报考考生可自行选择初中或小学学段的内容。
拟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优秀教育人才”计划招聘
1.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12:00至2025年1月6日12: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添加基本信息进行报名。请考生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发现不符招录条件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一律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信息。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该考生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月7日9:00至2025年1月9日17: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如某学科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指标。
3.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1月10日9:00至2025年1月13日12:00。
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存有疑义的,请在1月13日10:00前(工作日期间)联系北仑区教育局。请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缴费,以免影响考试。考务费50元/人/科(浙价费〔2018〕21号,费用由报名服务提供方宁波市考试中心收取)。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1月21日9:00至2025年1月23日9:00。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5.考试
考试采用初试、笔试、面试形式。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初试
时间:初定于2025年1月23日左右,初试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内。初试形式为面谈,初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笔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笔试
笔试形式为教学设计,满分100分,笔试不足7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后续公告。
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3)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对进入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六。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岗位指标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70分者淘汰。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内容。
面试地点初定设置在宁波市北仑区内,拟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优秀教育人才”拟录用人员优先分配至2025学年新开办学校(新碶高级中学<筹>、人亚学校<筹>、甬江科创实验学校<筹>,三校简介详见附件八)任教。
六、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单项成绩符合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签约,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足1:1的,按照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签约当天,考生需随身携带资格复审需要材料,以便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再次复核。当场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双方协议书》(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提供)。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原则参照拟录用人员确定的方法。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4.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5.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三)拟录用人员视情由北仑区教育局安排参加顶岗实习。
(四)请确保所登记的手机号码畅通有效,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上的,自行承担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电话:0574—89383955,董老师、王老师。
(六)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党建科:0574-89383956,吴老师、乐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23日
“仑教英才”、“仑教优才”和“优秀教育人才”招聘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 | |||||||||
序号 | 序列 | 学科岗位 | 指标数 | 年龄要求 | 专业或学科要求 | 招聘对象要求 | 其他条件 | 其他说明 | |
统招 岗位 | 特设 岗位 | ||||||||
1 | “仑教英才” | 高中语文 | 6 | 3 | 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下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与文化 【研究生专业】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语文) | 1.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含2023年、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2年10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宁波市生源(或宁波市户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获省级师范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均指大学本科所学专业); (2)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全国部分高校或国(境)外高校位列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详见附件二),可适当放宽条件,不受户籍、师范类及上述荣誉限制。 |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其中国内高校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届毕业生相关荣誉证书暂未下发的,可用加盖学校(学院)公章的证明进行报名,并须在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原件。 2.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序列招考。 3.北仑区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序列招考范围。 4.事业编制人员报考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
2 | 高中数学 | 5 | 3 | 【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 【研究生专业】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数学) | |||||
3 | 高中英语 | 3 | 【本科专业】英语、翻译 【研究生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 ||||||
4 | 高中物理 | 4 | 1 | 【本科专业】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研究生专业】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声学、光学、无线电物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物理) | |||||
5 | 高中化学 | 3 | 1 | 【本科专业】化学、应用化学 【研究生专业】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化学) | |||||
6 | 高中生物 | 2 | 【本科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 【研究生专业】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生态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生物) | ||||||
7 | 高中政治 | 2 | 5 | 【本科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生专业】政治学理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思政) | |||||
8 | 高中历史 | 1 | 4 | 【本科专业】历史学、世界史 【研究生专业】中国史、世界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历史) | |||||
9 | 高中地理 | 5 | 1 | 【本科专业】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研究生专业】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地理) | |||||
10 | 高中信息技术 | 1 | 1 | 【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学 【研究生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课程与教学论 | |||||
11 | “仑教英才” | 初中语文 | 7 | 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下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与文化 【研究生专业】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语文) | 1.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含2023年、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2年10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宁波市生源(或宁波市户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获省级师范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均指大学本科所学专业); (2)宁波市生源(或宁波市户籍)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毕业生(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同步适用于本学段或低学段相应学科,例如:高中语文可用于初中语文,高中物理、化学可用于初中科学,高中政治、历史、地理可用于初中社会),且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获省级师范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均指大学本科所学专业); (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全国部分高校或国(境)外高校位列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详见附件二),可适当放宽条件,不受户籍、师范类、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上述荣誉限制。 |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其中国内高校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届毕业生相关荣誉证书暂未下发的,可用加盖学校(学院)公章的证明进行报名,并须在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原件。 2.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序列招考。 3.北仑区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序列招考范围。 4.事业编制人员报考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所招录的初中教师均作为高中段储备教师。 | |
12 | 初中数学 | 9 | 【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 【研究生专业】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数学) | ||||||
13 | 初中英语 | 7 | 【本科专业】英语、翻译 【研究生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 ||||||
14 | 初中科学 | 6 | 【本科专业】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科学教育 【研究生专业】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声学、光学、无线电物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物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科教学(化学) | ||||||
15 | 初中社会 | 5 | 【本科专业】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历史学、世界史、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生专业】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地理)、中国史、世界史、学科教学(历史)、政治学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思政) | ||||||
序号 | 序列 | 学科岗位 | 指标数 | 年龄要求 | 专业或学科要求 | 招聘对象要求 | 其他条件 | 其他说明 | |
1 | “仑教优才” | 义务段语文 | 21 |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与文化、小学教育 【研究生专业】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语文)、小学教育 |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2.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研究生学历可以以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报考)或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专业不受限制,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同步适用于本学段或低学段相应学科)。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5年(含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毕业生(指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其中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全国部分高校或国(境)外高校位列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详见附件二),不受师范类限制。 (2)宁波市生源(或宁波市户籍)的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含2023年、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国(境)外高校2022年10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3)在北仑区内各级各类全日制中小学校任教12个月及以上(截至2025年8月31日)且目前仍在任教的(截至公告发布日)。 |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户籍、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其中国内高校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北仑区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序列招考范围。 3.事业编制人员报考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所招录的教师在义务段进行统筹安排。 | |
2 | 义务段数学 | 18 | 【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小学教育 【研究生专业】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数学)、小学教育 | ||||||
3 | 义务段英语 | 12 | 【本科专业】英语、翻译、小学教育 【研究生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小学教育 | ||||||
4 | 义务段科学 | 13 | 【本科专业】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科学教育、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小学教育 【研究生专业】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声学、光学、无线电物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物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科教学(化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生态学、学科教学(生物)、小学教育 | ||||||
5 | 初中社会 | 8 | 【本科专业】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历史学、世界史、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生专业】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地理)、中国史、世界史、学科教学(历史)、政治学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思政) | ||||||
6 | 体育 | 8 | 【本科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 【研究生专业】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学科教学(体育) | ||||||
7 | 音乐 | 2 | 【本科专业】艺术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 【研究生专业】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舞蹈、学科教学(音乐) | ||||||
8 | 美术 | 2 | 【本科专业】艺术教育、美术学、绘画、书法学、中国画 【研究生专业】艺术学、美术学、学科教学(美术) | ||||||
9 | 特殊教育 | 1 | 【本科专业】特殊教育 【研究生专业】特殊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 | ||||||
序号 | 序列 | 学科岗位 | 指标数 | 年龄要求 | 教师资格证要求 | 招聘对象要求 | 其他条件 | 其他说明 | |
1 | “优秀教育人才” | 中学(文科类) | 5 |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 中学语文、中学英语、高中政史地(初中社会) | 1.现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同步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学科);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称号或相当荣誉; (2)获地市级学科类优质课(课堂教学评比)或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浙江省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三等奖及以上); (3)获县(市、区)级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学业务类单项比赛一等奖(浙江省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地市级教学业务类单项比赛二等奖(浙江省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三等奖及以上); (4)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 (5)获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或相当荣誉; (6)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优秀教练或指导学生获全国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竞赛第一指导教师; (7)配偶为北仑区内事业编制教师,且其配偶具备上述六项条件之一的。 |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2.宁波大市内其他县市区及浙江省内山区23县和海岛县的事业编制教师,报考前本人需主动报告所在单位。 3.北仑区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序列招考范围。 | 同一岗位指标数内不同学科之间不设定固定比例。 | |
2 | 中学(理科类) | 5 | 中学数学、高中物化生(初中科学)、高中通用技术 | ||||||
3 | 小学(文科类) | 3 | 小学语文、小学英语 | ||||||
4 | 小学(理科类) | 3 | 小学数学、小学科学 | ||||||
备注: 1.报考岗位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 2.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生)按所学专业方向报考。上述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学校相关专业侧重方向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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