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当阳道路交通管理,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当阳市开展“整治违法行为·倡导文明交通”专项行动,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一、整治重点
1.车辆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随意变道、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
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
3.行人、自行车闯人行横道灯、不按规定通行、随意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
4.车窗抛物和禁鸣区域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二、整治措施
1.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好多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引导教育,提高全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倡导文明交通、摒弃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2.现场查处。整治行动期间,将加大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采取现场查处和电警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整治。3.溯源管理。当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专班,通过视频巡查,及时发现未被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违法行为人。采取电话通知当事人到辖区交警中队接受处罚,不主动或不愿接受处罚的,专班民警将深入违法行为人所在社区(村)居住地进行教育和处罚。对查获的违法行为人,将一律依法严格处理,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各路口“大屏幕”予以曝光。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人,一律依法严格处理,同时通报至所在单位。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交通陋习,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要教育职工带头遵守通告规定。在交通参与过程中,请大家服从管理,支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