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规自委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丰台区郭公庄车辆段一期公共租赁房项目设计方案变更的说明(公示期限15天)。
一、基本情况
丰台区郭公庄车辆段一期公共租赁房项目位于丰台区花乡街道,该项目用地东临郭公庄路,南临六圈南路,西临规划基础教育用地和规划绿地,北临规划郭公庄一号路。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单位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二、原规划审批情况
该项目曾于2020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规自(丰)建字0024号),根据许可证总平面图(附件1),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8786.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1657.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146964.5平方米(含公租房135431.65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等11532.85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64692.61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30%。
三、拟调整设计方案情况
目前北区(1#住宅楼-12#住宅楼,G1公建-G4公建)已实施并通过验收。地块南侧未建设,现地块南侧拟实施建设,建设单位在原方案基础上对南区未实施部分进行了调整,较原方案增加了居住户数及人数,并进一步优化南区住宅及配套公服设施用地布局及建设规模。
根据现阶段调整后方案总平面图(附件2),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8786.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5092.69平方米(含北区已建成112934.83平方米,本次申报92157.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964.50平方米(与原方案一致,本次申报77811.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128.19平方米(较原方案减少6564.42平方米,本次申报14345.97平方米),容积率2.5(整个地块统一核算),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30%(整个地块统一核算),方案有关指标以最终审批为准。
现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就丰台区郭公庄车辆段一期公共租赁房项目地块设计方案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5天。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期内,按照公示要求的方式提交反馈意见,个人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组织或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我局将及时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ghzrzyw.beijing.gov.cn/上进行通告。
附件1.调整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pdf
附件2.调整后规划总平面图.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
2024年9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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