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日,湖南省审计厅在总结近年来审计整改执行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审计整改执行工作流程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构建既分工明确又贯通融合的审计机关督促检查审计整改工作模式,切实推进审计整改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整改执行工作职责。根据全口径、全周期规范管理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规定》明确审计整改执行工作范围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和认定销号等,强调审计整改执行工作由审计执行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厅属各单位协作配合。并进一步明确审计项目实施处室、审计执行处、审理处以及相关牵头处室在单项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信息查出问题的整改执行工作中的职责。
进一步优化了审计整改执行工作流程。针对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问题的不同特点,《规定》明确单项审计报告的整改执行工作由审计项目实施处室、审计执行处、审理处联合实施。其中审计项目实施处室负责审计文书确定整改期内的整改情况督查并出具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及审计整改执行清单,审计执行处负责整改期内未整改问题的后续督查、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制定整改销号标准,同时会同审理处、审计项目实施处室参与确定整改要求和审核认定整改情况。优化工作流程后,审理处、审计执行处工作前移,在征求意见稿发出前与审计项目实施处室一同确定整改要求,确保审计整改可操作、可落地;审计项目实施处室工作后延,组织审核认定审计整改情况,提高审计整改执行效率和精准度。
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整改执行工作机制。在优化审计整改执行工作流程的基础上,《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整改执行分析、集中销号、审计整改“回头看”、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对每批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形成审计整改执行分析报告并以适当形式通报,定期组织对存量未整改问题进行集中认定、分类清理、提出建议,建立审计整改“回头看”、整改专项审计、重点督办和报告制度,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
《规定》的制定,将有利于强化审计整改执行力度、提升审计整改执行高度,有利于促进审计整改成果的高效转化,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