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通过!3月1日起施行

政务   2025-01-17 19:31   西藏  

点击上方蓝字“山南组工”关注我们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5〕2号


《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已由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扫描二维码查看全文)


来源:“西藏卫视+”微信公众号

编辑:肖华

责编:江楚

审核:黄健

微信号|xzsnzg

投稿邮箱|xzsnswzzb@163.com

联系方式|0893-7828729

山南组工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山南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业务,侧重信息服务功能,为广大党员干部传送权威信息、提供正能量,着力搭建山南组织编制工作新闻宣传、政策解析、典型展示、学习交流以及组织部门网宣资源整合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