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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2024年人才住房
申请配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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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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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账号注册及个人提交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0日8:30至12月1日17:30,具体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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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来我区创业或被我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F类及以上人才。
2.列入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17〕21号)规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人才。
(二)人才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房期间无违约情况且符合条件的,并承诺在中签后办理退租手续的,可申请本批次人才住房。
(三)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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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资料
1.毕业证;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非学历认证提供人才认定证书(微信搜索小程序“赣州才服通”进行人才认定);4.婚姻情况佐证资料(未婚及丧偶的提供婚姻情况承诺书、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5.申请人、配偶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6.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提供编制证明(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7.社保缴纳证明;8.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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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流程
(一)自愿申请。申请单位登录赣县区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https://ganzhouzhubao.com/bzxzf/pc/gx-sprcsqzflc.html)注册账号(单位已有账号无需申请),再由申请人注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单位线上提交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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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
按照《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金科集美公馆等人才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赣县区发改物价字〔2022〕40号)文件精神,人才大厦租金为6元/㎡,金科集美公馆租金标准为7元/㎡,由承租人才、受益财政、用人企业(单位)分别以50%、25%、25%的比例负担。金科集美公馆人才住房按照承租人所承租面积(含分摊面积)缴纳租金,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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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管理
入住后的人才住房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市字〔2017〕32号)及区人才住房办《赣县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赣区人住字〔2022〕5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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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赣州市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编辑:戚淑华 邓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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