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快评 | 校园欺凌是“家丑”吗?

民生   2024-09-09 15:59   山西  

日前,有网友发帖称,广东普宁一中学出具的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上,有“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来自普宁市教育局的消息,情况属实,已责令学校收回承诺书并整改。

校园欺凌,是每一个孩子都可能面临的噩梦,就如同暗流涌动,悄无声息地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因此,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圣地,理应成为反对校园欺凌的坚强堡垒。组织学生签署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本是学校积极履行教育职责、营造和谐校园氛围的善举,然而,其中的不当条款却让人大跌眼镜。

在欺凌事件具有极强隐秘性的背景下,拍照、录视频不仅是取证的重要手段,更是揭露欺凌、保护受害者的有力武器。“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要求无异于将校园欺凌当做“家丑”不可外扬,更是让学生在面对欺凌时选择沉默和逃避,无疑剥夺了学生自我保护的权利,也让欺凌者更加肆无忌惮。

更令人担忧的是,学校此举背后所透露出的心态。禁止拍照、录视频,与其说是为了防止欺凌事件的扩散,不如说是担心事件曝光后给学校带来的负面影响。这种心态,就是本末倒置,将学校的利益凌驾于学生的安全之上,是对教育责任的严重背离。

普宁市教育局的回应,表面上对承诺书进行了修改,但将“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更换为“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并未真正触及问题的核心。中小学生不带手机进校园,本是出于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等考虑,与反对校园欺凌并无直接关联。将两者强行扯在一起,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可能让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信任进一步降低。

面对校园欺凌,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当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首先,要正视欺凌问题的存在,不回避、不掩盖,以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其次,要加强教育引导,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让他们在面对欺凌时敢于说“不”。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完善的欺凌预防和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欺凌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干预和处理。

校园欺凌不是“家丑”,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的严重问题。学校和教育部门作为保护学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更应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只有这样,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快乐成长。

你对校园欺凌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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