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背着导师私自发了一篇SCI还被录用了,可最终也只能主动去撤稿,原因是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就提交和发表。
这又引起了一众学生讨论,硕博士发SCI,有必要让导师知道吗?
SCI,撤回!
据齐鲁壹点报道,黑龙江大学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研究人员作为通讯作者的一篇研究论文被主动撤回。原因是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就发表了论文。
8月21日,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出版的同行评审的国际学术期刊《化学通讯》(Chemical Communications)在线发表撤回声明称,因指导相关研究的首席研究员(PI)完全不知情或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提交和发表了一篇论文,目前,著者要求撤回涉事论文。《化学通讯》执行编辑理查德-凯利(Richard Kelly)同意撤稿。
撤回声明
前述论文的通讯作者是吴某,其署名单位是黑龙江大学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功能无机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该论文的另一署名作者是 Luan某,其署名单位是哈尔滨学院食品工程学院。
23日,澎湃科技致电黑龙江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和哈尔滨学院食品工程学院,未获有效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吴某,系黑龙江大学2016级无机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目前系黑龙江大学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功能配合物与纳米复合新材料的设计制备、组分与结构调控及其在气体/电化学传感、电催化领域应用的研究。
涉事论文的标题是《通过碳缺陷和杂原子之间的协同作用在缺陷纳米碳上实现近铂制氢》(Achieving near-Pt hydrogen production on defect nanocarbon via the synergy between carbon defects and heteroatoms),于2023年1月20日在线发表。该论文称,通过实验和理论首次揭示了空位缺陷和磷掺杂对纳米碳析氢反应(HER,Hydrogen Evolution Reaction,氢还原反应)的协同作用,制备的催化剂显示出接近无金属催化剂中的佼佼者——铂的HER活性。
被撤论文
但由于未获得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而发表论文,前述论文在发表7个月后被通讯作者吴某等人主动撤回。
研究生:我是读博,不是卖身
其实关于学生发SCI要不要带导师这件事,属于老生常谈的学术圈辩论之一。
有一部分研究生观点鲜明:如果导师没有参与和实际贡献 ,为什么要挂导师名字呢?读博又不是卖身。
笔者朋友去年靠着自己私发的一篇论文总算凑够毕业要求毕业了。导师对这种先斩后奏的方法很生气,一直到毕业了两个人也闹的不太愉快。
但这部分研究生也有自己的无奈,比如导师一直让做横向项目,项目做不完论文不让发。比如一作难署名,自己做出的成果却只能署二作。
实际上,许多导师认为课题组的所有产出都为导师自动拥有,并且署名人员和顺序也由导师一人拥有决定权。而这也是导致很多学生私发论文的根本原因。
所以很多人选择私发SCI,来给自己的毕业留后路。
导师:私发论文出事算谁的?
但同样的,一些导师也很委屈,研究生背着我发了论文,结果被查出来学术不端,那这算谁的?研究生私自发了实验室的成果,难道这也可以应允?
还有一些导师认为,研究生在课题组用我的仪器,用我的经费,结果一篇论文写出来连招呼都不打就发了,我连个署名权都没有吗?
对于此,甚至曾有高校明文规定:研究生未经导师同意发论文,不得用于毕业、评奖!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曾发布文件《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管理的通知》,里面就有涉及校内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
其中包括: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投寄或申报前均应通过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并就成果名称、署名人、登记时间等关键内容进行登记。
而研究生在学期间未经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不得用于评奖、评优、申报各类项目和学位论文成果要求等。
当时就有很多网友猜测:很可能是因为在近几年教育部下发文件严查研究生论文的环境下,出过很多学术不端的事情,但追责过程中出现责任分不清的问题。因而学校才会出此下策。
实际上,就算研究生能背着导师发论文,但只要投稿的论文会从导师的意见中受益,那么导师完全有理由去要求博士生修改投稿论文的作者列表。如果不能修改,最大可能就是撤销投稿的论文,并给导师一个获得作者身份的机会。
总之在投稿论文这件事上,给广大硕博生及科研工作者的经验教训就是:科研人需要知道一些关于论文作者身份的标准和基本常识,任何忽略或扩大作者身份的情况都属于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