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秋收农忙季节电动三轮车等其他非机动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效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镇赉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到销售网点和城乡路面,开展“亮尾”行动,提升车辆夜间辨识度,减少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大队采取“管控+服务”的工作模式,在三轮车销售网点,要求销售方在出售电动三轮车时要严把质量关、安全关,防止“问题车”流入市场。需告知消费者配备安全头盔和反光标识,禁止私自改装提速、加装超标器件。
在路面排查检查环节,对电动三轮车的运行情况,做到细查、精管不落每一个环节。深入引导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遵规守纪驾驶,安全文明运行。同时,加强安全指导和教育,免费给电动三轮车补贴“反光标识”,提高安全系数,有效增强夜间和能见度低的天气下识别度,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给百姓生命安全提供保护屏障。
来源:镇赉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初审:王玉民
复审:张凯华
终审:李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