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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视频来源于
中国普法
一. 宪法的重要性
二. 宪法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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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一致通过,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又称五四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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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三部宪法,其中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宪法。后又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全国人大五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改和补充,最终得到了我们今日相当完善的宪法。
三. 宪法的作用
1. 巩固国家政权。
2. 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3. 调整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4. 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对自己的经济基础起着影响作用。
5. 宪法促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6. 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
7.我国宪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成为国家意志,由国家的力量予以推行,得到实现,这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作用。
四.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五. 宪法的宣誓仪式
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结语
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
奉法者弱则国弱
让我们一起
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传承宪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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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中国普法网
编辑: 宫睿鹏
一审:余江丽 王明宇
二审:韩幸康
三审:钱智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