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11月1-7日报名)

楼市   2024-11-02 00:00   广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我委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111日至2024117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bhwdjb@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单位+姓名”,如“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张三”。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7.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四)资格初审

由滨海湾新区党建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门户网站公告。

(三)面试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8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招聘单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九、递补聘用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我委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0769-26889987 联系人:邓先生

咨询电话:0769-26889911 联系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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