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收入比逐年缩小,江苏农村居民收入12年来保持连续增长

政务   2024-11-27 21:01   江苏  

11月27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12年来,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城乡收入比逐年缩小。

2012年以来,江苏先后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农民收入新增万元行动、农业强省促进农民增收专项行动,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连续增长,分别于2018年、2023年跃上2万元、3万元台阶,2023年达到30488元,是2012年的2.5倍,位列各省区第二,年均增速8.7%,增速始终快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29元,同比增长6.3%,高出城镇居民1.8个百分点。

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主要来源。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一直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乡收入比连续12年缩小,由2012年的2.37∶1缩小至2023年的2.07∶1,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今年前三季度,城乡收入比较去年同期缩小0.04。

在有效激发农民增收动能上,江苏注重抓产业促增收。围绕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富民,我省已培育千亿元级乡村特色产业8个、10亿元以上县域优势特色产业204个,建设5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围绕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富民,全省62家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吸引入驻新型食品加工业企业1570家,总营收2629亿元,带动农户213万户。围绕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富民,全省已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1.48万个,带动农户超100万户。2023年,全省休闲农业综合收入1078亿元,是2012年的6倍。

12年间,一系列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农民充分就业自主创业,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保持在1800万人左右,转移就业超75%,就业规模保持稳定、结构持续优化。2023年,全省农村劳动力三次产业就业比重为24.7∶44.4∶30.9,与2012年相比,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分别降低5.7个百分点、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提高6.2个百分点。同时,一系列政策推动创业活力释放,2020年以来,落实各类农民创业扶持资金1.6亿元,支持57.8万人成功自主创业。2023年,江苏新增全国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10名、居全国第一。

广大农民从全面深化的农业农村改革中,分享到了更多改革红利。通过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全省确权面积5076万亩,确权登记颁证率达98.4%,惠及1048万农户;通过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超过3300万亩。我省还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等途径促进集体和农户双增收。截至今年6月,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量超137万笔、达2300亿元,溢价总金额74亿元以上。去年全省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6亿元,较2012年增加157亿元;全省村集体公益性支出254亿元,其中46亿元用于农户分配和公共福利。

通过深化多形式结对帮促和挂钩合作,江苏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持续增强,苏北重点帮促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增幅连续多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也在切实减轻农民特别是低收入人口支出压力,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保持现有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符合条件的对象通过动态监测被及时纳入低保、特困范围,全省56万农村低保、19万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中心任务。省政府表示,将把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主攻方向,着力稳住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进一步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确权、稳妥活权、规范行权,充分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并努力保持转移性收入适度增长。

来源:交汇点新闻

编辑:曾雪琦

审核:高仁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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