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癫了!孕妇选美 “擦边”、八个月大肚竟台上一字马跳舞!网友:都什么人啊,三观都被毁了!

教育   2025-02-06 07:04   辽宁  





























2016年3月,
而如果没有吴谢宇发.给0舅0舅的信息,谢天琴被发现的时间
记者了解,吴谢宇的爷爷奶奶一.直生活在福建仙游度尾镇,老宅是一栋两层自建楼房,前年就已经建成,但是楼体外还裸露着红砖,而房间内,却仅有简单的家具,一层通往二层的楼梯,连护栏都没有安装。

吴谢宇2岁的时候便随父母从老家搬去了省城福州,但是逢年过节,他还是会和父母一起回到老家,2010年,吴谢宇的父亲去世,但谢天琴还是经常会带着吴谢宇回公婆家看望,关于吴谢宇,老家的亲友也算比较熟悉。

吴谢宇爷爷的邻居何凤英(化名)告诉记者,吴谢宇两三岁的时候,便和父母一起搬到了福州,一年就过年回来一次,也待不了几天。“小时候看过他,后来他去外面上学,长大了也认不出了,但知道他们家这个孩子学习很好,想不到会出这样的事。三年前听说后,到现在也不敢相信。他们这一家很可怜,爷爷老年痴呆,一直在外面捡垃圾,让他别捡劝不听,姑姑也有精神问题,还有另一个姑姑住在精神病院,还发生这样的事。”
可能会更晚。
法院: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驳回诉讼请求

经审理,法院认定以下事实:原、被告于1980年12月结婚,婚后育有子女三人,现均已成年成家。夫妻共同财产有两套房屋,另有入股、投资、存款数十万元。

法院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载,且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40载携手岁月,风里雨里实属不易。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撑,原、被告今后只要能互谅互让,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化解现有矛盾,仍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故对原告王花的离婚之请求不予支持。

2020年12月2日,法院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花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女子承担。主审法官告诉记者,该案目前仍在上诉期,王花是否上诉,目前尚不清楚。

赞同判决者:法院用心良苦,判决合情合理合法

记者注意到,该案之所以引发关注,一是2021年起实施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将有30天的“冷静期”,相关话题仍有很高关注度;二是王花和老伴年过六旬,诉讼离婚实属少见;三是法院判决侧重“说情”,释法说理不够,引发争议。

对于法院判决,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称,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当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是离婚自由。”
     
付建称,“婚姻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是受到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限制的“有限的自由”。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并非一定就会判决双方离婚,法院要考虑双方的意见以及二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状况、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多方面考虑。所以,原告起诉后,是否能够离婚,其决定权在法院,而不在原告,这就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本案中,王花夫妇均是年过半百的老人,年少相识并组成家庭,共同养育子女三人,携手相伴40年。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双方这么多年风风雨雨都过来了,子女也都成家立业了,正是人生享乐的时候,尽管生活中有些磕磕碰碰,但相信夫妻几十年的感情还是挺好的,而且男方还是想将这段婚姻持续下去,法院这样判决可能是觉得双方的婚姻确实没到非离不可的地步,还有缓和的余地,毕竟几十年的携手相伴并不容易,还是希望女方慎重考虑,给双方一次机会。“我认为法院这样判合法合理”。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静同样认为,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本案核心在于男女双方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判决是否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这是认定判决离婚的条件。”结合本案男女双方提交的证据,法官认为“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即男女双方感情未破裂,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因此,法院驳回了王花的离婚诉讼请求。

“如果女方仍想离婚,其须提供证据证明符合‘应准予离婚’的条件,如男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 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如果王花能提供这些证据,法院应判决离婚。

郑晓静说,行使婚姻自由权,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条件与程序、离婚条件与程序,婚姻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婚姻自由权,既不允许他人侵犯,也不允许滥用,更是一种责任。

河南风向标律师事务所律师单艳伟认为,如果王花夫妇的行为不存在《婚姻法》规定的应准予离婚情形的,她认为法院的判决合情合法。“王花夫妇结婚40年,现均已步入老年,不同于年轻人之间的离婚诉讼,老年人无论从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更需要家人的陪伴。”

单艳伟称,目前两位老人的三名子女均已结婚成家,能陪伴老人的时间有限,所以生活中两位老人更需要彼此相互陪伴。离婚后,单身老人的生活会更加艰难。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设置了离婚冷静期,目的也是更好的维护小家庭的稳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了,社会才会更和谐。本判决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我认为是很好的判决”。

质疑判决者:灵魂的呐喊不应该被拒绝

对于法院的判决,济南律师王玉琴有自己的看法。“我认为法院没有考虑女性的切身感受,许多女性的婚姻根本不幸福,但为了子女都忍了,想等到子女上大学或成家立业后再离婚,法院的这份判决把这部分女性的最后希望都打碎了!”

王玉琴称,女性一般不到忍无可忍是不会提离婚的,“王花难道不知道自己年龄大了,需要人陪伴吗?她肯定反反复复考虑过了,但她仍然提出离婚,那就是她实在忍受不了了。”

王玉琴还认为,法院不宜对离婚管得太严,“可以适当放松一些,离婚后两人若觉得感情好,还可以复婚,又不麻烦,何必不让人离婚?”
王玉琴称,现在法律对婚姻的规定是宽进严出,结婚容易离婚难,“我觉得不太对,应该严进宽出,设立结婚冷静期,婚前一定要考虑好,结婚后才会珍惜。”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永萍同样认为,离婚自由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冷静期也仅仅只适用登记离婚,但凡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又有多少是冲动离婚呢?”且不说法院立案过程繁琐,单就漫长的审理过程,对于围城中的两个人天天冷眼相对就是巨大的痛苦与煎熬,“能够并愿意承受这一切的老年人又有多少?”

何永萍说,婚姻幸福与否,只有当事人知道。“我个人认为不是本人,最好不要评论指导他人的婚姻,多少人间悲剧本可以避免,却因为人为因素而发生呢?”既然法律赋予了人们离婚自由,就应该不分年龄、种族、身份平等的适用法律,不能因为老年人就说“少年夫妻老来伴”,老年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更应听听他们心里最真实的想法,“灵魂的呐喊不应该被拒绝”。

何永萍说,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当老人年轻了为孩子,为父母,从而忘记、忽略自己的追求,老年了,是否更应该让他们为自己活一把呢?难道一生隐忍,连晚年想维护自己的一点点权益也要被剥夺?!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张仕艳也称,离婚没有年龄限制的,只要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就行。六旬老太离婚了,也不是没可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法院考虑到婚姻家庭稳定,判令王花不予离婚,可谓用心良苦,但可能好心办了坏事,因为两位老人婚姻持续多年,不等于未来就能和睦共处,相伴余生。“最为关键的是,不能以好心之名,违背老太的意愿,因为这实际上还是侵犯了老太的婚姻自主权。” 

张仕艳称,现代社会男女平等,无论是老太太还是老爷子提起离婚,只要满足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离婚条件,就应当判予离婚。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诉讼律师龙中美称,从王花的起诉书描述来看:“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对原告非打即骂。为了照顾年幼的子女,原告多年一直忍气吞声。现原、被告子女均已成年,并参加工作且成家”。可见,在这段长达近40年的婚姻关系中,被告很有可能存在家暴行为,但王花没有证据证明。王花隐忍多年,一直等到孩子全部成家立业才提出离婚,将离婚对孩子的影响降至最低,这本身就可以反映出王花有着强烈的离婚意愿,且双方的夫妻矛盾经过多年相处仍然无法调和,法院这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根本不会起到什么改善作用。

“相反,因为法院这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王花需要在这份判决书生效后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龙中美称,根据判决书可以看出,案件今年10月28日立案,12月2日法院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上诉期十五日加六个月,王花需要在2021年6月下旬才可以提起第二次离婚。“在这漫长的等待期中,王花是否会继续受到被告的打骂,其人身安全如何得到保障?被告是否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认为双方仍有沟通和好的可能,那法院在判不离后是否有跟进调节双方矛盾?”

在无法回答上述问题的情况下,龙中美认为法院的“为你好”判决不准予离婚是非常无力的,是一种类似于行政机关的“懒政”行为,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是王花再次起诉,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这中间除了延长了离婚时间外,不产生任何正向意义”。


记者了解,吴谢宇的爷爷奶奶一直生活在福建仙游度尾镇,老宅是一栋两层自建楼房,前年就已经建成,但是楼体外还裸露着红砖,而房间内,却仅有简单的家具,一层通往二层的楼梯,连护栏都没有安装。

吴谢宇2岁的时候便随父母从老家搬去了省城福州,但是逢年过节,他还是会和父母一起回到老家,2010年,吴谢宇的父亲去世,但谢天琴还是经常会带着吴谢宇回公婆家看望,关于吴谢宇,老家的亲友也算比较熟悉。

吴谢宇爷爷的邻居何凤英(化名)告诉记者,吴谢宇两三岁的时候,便和父母一起搬到了福州,一年就过年回来一次,也待不了几天。“小时候看过他,后来他去外面上学,长大了也认不出了,但知道他们家这个孩子学习很好,想不到会出这样的事。三年前听说后,到现在也不敢相信。他们这一家很可怜,爷爷老年痴呆,一直在外面捡垃圾,让他别捡劝不听,姑姑也有精神问题,还有另一个姑姑住在精神病院,还发生这样的事。”
2月初,吴谢宇曾给自己舅舅发短信,称自己将和母亲在春节前返回福建,希望舅舅前来接车,而吴谢宇的舅舅没能等到他们,于是产生怀疑,最终开谢天琴家的门发现了她的遗体。

很多人说,如果吴谢宇不打这个电话,谢天琴的遗体会被隐匿得更久,因为按照吴谢宇此前给亲友的说法,他和母亲已经前往国外,没有人会想到,在国外陪吴谢宇读书的谢天琴几个月来其实一直都被厚厚的保鲜膜和活性炭包裹在。

而吴谢宇为何在杀害母亲之后的7个多月,选择“自曝”犯罪现场,也成为一个未解之谜。

奶奶去世后20天
吴谢宇被抓获

而吴谢宇给他舅舅发接车短信的时候,其正在河南,据福州警方2016年2月14日后发布的悬赏通报显示,吴谢宇距离当时最近一次出现,是在河南一处银行ATM机的摄像头前,时间是当晚的10点53分,此后,吴谢宇似乎“人间蒸发”,直至4月21日被重庆警方抓获。
有平台曾刊发过一篇名为《吓cry的render和我的GRE备考经验分享》的文章,分享参加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经验,而这篇文章的作者正是吴谢宇。吴谢宇参加GRE的考试时间是2014年9月,而文章刊发的2016年3月,吴谢宇已经被福州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按照时间推算,这篇文章正是吴谢宇在弑母前后写作的。

“对大陆考生来说,新GRE考试的难点主要在Verbal(语文部分),Quantitative(数学部分)的难度基本在高中水平,挑战不大”“备考GRE的重点,自然就落在了Verbal部分。当然这并不是说Verbal部分的成绩就能够短期提高,因为词汇量和阅读能力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很多人说GRE考的就是单词,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要想在Verbal部分中拿到理想的分数,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掌握相当数量GRE水平的学术阅读词汇”这样的言语,或许是无法和那个在夜场中与顾客打趣儿,而希望多得到几百元消费的吴谢宇联系在一起的。

最终,吴谢宇在当年的GRE考试中获得了“V165、Q170、AW4.5”的成绩,“这样的成绩算得上是非常优秀了,而能写出这样的学习经验,可以说是‘学霸’型了。”一位参加过两次GRE考试的学生告诉北青报记者。

而这样的高分,也让吴谢宇拿到了培训机构6000元的“高分奖学金”。

为何“自曝”犯罪现场?

按照生活在福建的亲友们的理解,2015年7月后的吴谢宇和母亲,应该已经在美国过上了吴谢宇做交换生、母亲陪读的生活。

吴谢宇的姑丈告诉记者,2015年7月以后,他们就再也没见过吴谢宇的母亲谢天琴,而据吴谢宇说,母亲已经离开生活的福州,准备前往美国。随后,谢天琴辞职、和亲友们借钱,而实际上,谢天琴交给单位的辞职信,以及发给亲朋们的借款消息,都是吴谢宇伪造的。

据福州警方通缉令显示,在2015年7月11日,吴谢宇杀害了母亲谢天琴。

而直到2016年2月,人们才知道谢天琴根本就没有走出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家属楼的那间单元房,她被一层一层的塑料布包裹,塑料布中间还被塞上了吸收味道的活性炭,两个摄像头

来源 | 朵妈陪娃


最近看过的最气人新闻来了。


前段时间,一段视频片段在网络上刷屏,一位金发美眸的女人穿着缀满亮片的性感舞衣在台上跳着异域风味的舞蹈。


按道理应该足够“赏心悦目”吧?如果忽视她那看上去少说也有6个月的孕肚。



网友和我的感受一样,既气愤又疑惑,你说这名孕妇是被迫进行表演,她似乎又“乐在其中”?


但当大家越扒越深,才发现这完全不合理的事件背后,早就形成了一条触目惊心的“产业链”。



孕妇选美赛


事情的起因是一位孕妈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自己参加某地“最美孕妈”比赛的经历,在文中抱怨自己成了陪跑的。


孕妇、选美、比赛……这些单看无甚关系的词却诡异地合在一起,怎么看怎么怪。



很快,有好奇的网友去搜索了关键词,但查出来的内容,让所有人都觉得世界观被颠覆:


所谓“孕妇选美比赛”就如字面意思,是让一群孕妇集中在一起“比美”,比赛不仅鼓励孕妇登台表演各种“才艺”,还要比拼身材、样貌,最终评选出“最美孕妇”。


最离谱的是,这种对孕妇强加苛刻畸形审美标准的所谓比赛,居然并非今年才开始。



只要稍稍查找一下相关信息就会发现,类似比赛中,举办期数最多的“漂亮孕妈咪大赛”居然已经到了第13届,且各省市类似比赛层出不穷。


谁能想到,“服美役”的枷锁甚至连孕妇都不放过。


相关利益方则反复强调,他们的初衷是让女性即使是在怀孕中也能“自信美丽”,但实际真如他们所说吗?



先来看看那些流传在网络上的视频与图片,几乎绝大多数的比赛里,参赛的孕妇都是浓妆艳抹,打扮性感。


最夸张的一张,身怀六甲的选手性感内衣、闪耀翅膀装饰一个不少,要不是那圆滚滚的肚子,还以为来到了维密舞台。


特别是那一对“翅膀”,看着就不轻,孕妇背着还要时刻注意台步和妩媚风情,实在有够惊心动魄。



才艺表演环节同样让人三观碎裂。


大部分的孕妇都选择表演舞蹈,分门别类怎么高难度怎么来,有的孕妇旋转跳跃闭着眼,恨不得来个后空翻;


有的异域风情浓浓,印度舞完了开始甩肚皮,还不忘来一段高难度瑜伽;



而“运动风”则包罗万象,热辣性感的街舞、到元气满满的体操舞,狠人甚至连劈叉、一字马都上了。


该说不说,她们还都挺敬业,哪怕看得出来并非专业,却每个动作都力图到位,腿要抬到极限,一字马要压成一条线,可比娱乐圈的鲜肉小花们敬业多了。


这可就有意思了,按照以往传统说法,孕妇脆如琉璃、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一个不留心孩子和母亲都要遭大罪;


如今“新兴派”这又在窜动孕妇露着肚脐跳肚皮舞,一字马和劈叉眼睛都不用眨,有种令人疑惑的矛盾。



所以孕妇到底应该听哪边的?


另一边,这些选美比赛的报名标准也很是令人玩味:


容貌一定要是好的,孕中期也要保持一张巴掌脸;

年龄越小越好,二十出头最佳,要不是法律压着大约十八岁也要热情迎接;

肚子不能小,但身体不能胖,四肢纤细如少女,妊娠纹这种影响肚子“美感”的当然不行……



除此之外,对参赛者的孕周要求也很苛刻,孕早期的不要,孕晚期的也拒绝,时间要刚好卡在孕中期。


哪怕你成功报名了比赛,整个赛制也很是繁琐严格:从各种地方小城的海选开始,还要进行所谓的晋级赛;


好不容易熬过晋级赛了,挺着大肚子的选手还得到外地参加所谓的决赛,开启另一段“表演”。



整个看下来,与市面上那种纯粹对女性进行审美凝视的“选美”无甚区别:所有人的精力都放在对自己外貌是否符合苛刻审美的审视上,还要不停地与陌生人“雌竞”。


可笑的是,这类比赛往往宣传声称要给所有孕妇一个放松、减压、展示自我的舞台,到了台上却句句不离美、瘦、性感。



还不停暗示,只要你没被选上,就是自己怀孕后懈怠身材容貌管理的错,纯粹在制造容貌焦虑。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选美本身并无不妥,但这一切的前提是。


然而更令人震惊的是,竟然还有支持的声音:“孕妇难道就没有爱美的权力了吗?难道就不能美美的参加选美吗?”


属实是用尽一切办法,帮外人PUA自己了。



成为母亲本就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情,生理和心理承受巨大的变化,且不谈产后那些普遍的问题,孕期时的孕吐、内分泌失调、水肿、失眠,有几个孕妈没经历过?


我们不能要求一个连吃饭睡觉都成问题的妈妈还要在意孕期腰粗得太快、有没有双下巴、有没有妊娠纹、能不能劈叉一字马?


孕妇在大着肚子前,她首先是一个人。



在如今连普通人都倡导,只要不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审美应该多样、包容,怎么对着客观生理变化的孕妇,反而“逆天”了!


没有达到某些人的“审美要求”,就暗示是孕妇自己懈怠、不努力,甚至制造各种焦虑与比较,实在是其心可诛。



A4腰与“少女妈”


还记得几年前,钢琴家郎朗的妻子吉娜怀着头胎时,吉娜怀孕腰没变化”的话题就曾登上了热搜。



在某次活动中,郎朗和吉娜在面对采访时,一脸得意地表示:吉娜虽然已经怀孕6个月,但除了小腹略微隆起,身材还是那么纤细苗条。


其实怀孕后身材没走形确实是件让人开心的事。



可是,对孕妇身材如此关注,这真的值得在大众面前大肆宣传和赞许吗?


几万网友在这个话题下显得义愤填膺,纷纷为女性发出打抱不平的声援:


“畸形审美,有什么好宣传的,放弃健康迎合男性审美?”


“怀孕了就不要对人家的身材关注了吧,对女性是不是太严苛了。”



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明星一样,在孕期也能保持好身材,这需要足够的物质条件去支持。


大肆宣传孕期身材这种事,只会让更多的准妈妈陷入焦虑当中,甚至会让很多人觉得,怀孕也不是一件多难的事。


「一定得是巴掌脸吗?一定得是九头身吗?一定得是筷子腿吗?

一定得高吗?一定得白吗?一定得有胸有屁股,还得瘦吗?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美的标准是什么?

是谁定义了这样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又是为谁定义的?」



说白了,胖瘦不过是身材的状态,健康才是第一位的。


只要不是过分肥胖影响到身体健康了,身材胖那又有什么好羞耻的呢?


为什么女性更容易有容貌焦虑?


其实就是社会和大众赋予的压力,这真不是危言耸听。


锁骨放硬币、A4腰和口罩腰挑战大家都听过吧,花样百出的挑战看似娱乐,其实何尝不是对女性审美的压迫?


身处这个“看脸的世界”, 精致如一线女明星都会因为容貌担忧,更何况我们这样的普通人。



无论中外,每当一个女明星怀孕后,关于她身材样貌的关注就层出不穷。


媒体们跟风鼓吹,某某女星产后3个月身材恢复如“少女”,好像人就如同“皮球”,只要打气、放气就能在膨胀与干瘪之间无痛切换。


如杨幂、Angelababy、佟丽娅这样产后几个月“瘦回原样”的,被大夸特夸,而像朱丹、张歆艺这样迟迟不能“瘦下去”的,则反遭一片冷嘲热讽。



到了吉娜这里更是“逆天程度”爆棚,怀孕时还大着肚子就要开始瘦。


也不怪到了2024年,孕妇选美比赛这样奇葩的存在还能大行其道了!


除了身材,完美容貌同样是对女性隐形的桎梏,但相貌是天生,如果不用“特殊方法”很难改变。


于是关于容貌的焦虑,便催生了各种整容项目的火热,风险被无限回避,不确定的收益却被无限放大。



日常在新闻中看到因整容而面瘫毁容,急救,甚至死亡的案例比比皆是。


真的是她们活该吗?不是的。


因为她们已经无法靠自己的认知了解到“自己本来就很美”,也无法理解用高昂的金钱乃至生命的代价去做豪赌、去换取一张他人眼中的美颜皮囊是愚蠢的事实。


*注:文章配图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写在最后·


爱美是天性,追求美也是每个人的权力,但前提是不为外物影响、不被外人苛刻评判。


最重要的是,没有人能够把某种审美强加到他人的身上,甚至要求他人不顾自然规律与生理变化来迎合这种审美。



特别是女性,她的美是由自己、由自然的生理变化来定义,而不是被裹挟着必须去牺牲自己的体验与健康,取悦另一群人的所谓“喜好”。


希望每一个女性,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都能拥有不“取悦”的权力,爱自己本来的样子,成为自己真心喜欢的样子!


对此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吗?点亮在看,在留言区把你的心里话告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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