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利率!事关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务   2024-12-31 16:05   上海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5月17日发布的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的决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沪公积金〔2024〕25号)。




根据通知规定,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将执行调整后利率。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本市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统一批量下调无需借款人申请



图文:上海发布

转录编辑/初审:方佳璐

复审:石思嘉
终审:刘垦博

转载请注明来自今日闵行官方微信


点击图片查看




今日闵行
发现闵行、共享闵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