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报批稿)》公示

汽车   2025-01-14 18:52   山西  

编辑 | 充换电头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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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换电头条(微信公众号:chd2005s)获悉,1月13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报批稿)》意见。

计划编号:20231690-Q-339


标准名称: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标准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

代替标准:GB 38031-2020


建议实施日期: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充换电头条(微信公众号:chd2005s)了解到,2024年9月19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

力争到2027年,动力锂电池运输的堵点卡点进一步打通,运输效率稳步提升,综合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运输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保障新能源汽车及动力锂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更好服务外贸“新三样”,全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若干措施》提到,加快推进动力锂电池铁路运输,探索运输过程安全监测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动力锂电池运输防护装备研发应用,培育动力锂电池运输龙头企业。
 原文如下: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工业雷管通用安全技术要求》等2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1月20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工业雷管通用安全技术要求》等2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附件:

1.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5年1月13日
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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