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全方位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1.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解除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身份的;
2.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的,违反治安法律法规受到过行政处罚,以及有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2025年1月3日通过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官网(ylbzj.cnbz.gov.cn)及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信息。
方式一:邮寄报名。将《巴中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地址:巴中市江北滨河北路中段87号巴中市医疗保障局612室)。
方式二:电子邮件报名。将《巴中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发至邮箱bzylbzjgk@163.com,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对拟聘任人员在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进行处理,如有实据证实相应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如证据证明的情况难以立即判断真伪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将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公示后递补。
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由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正式聘用。
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线索的,按照《巴中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巴医保发〔2023〕4号)相关规定执行。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 1月 3日
来源: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周 慧
校对:熊思涵
责编:郭姝艳
审核:袁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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