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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为便于潜在投标人及时了解招标信息,现将亳州市城区水系贯通治理工程项目处的招标计划发布如下:
项目名称 |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亳州段) |
招标人名称 | 亳州市城区水系贯通治理工程项目处 |
投资主体类型 | 政府 |
项目概况 | |
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 | 34000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国有资金:0.0万元,比例为0.0%;政府资金:34000.0万元,比例为100.0%;其他资金:0.0万元,比例为0.0%; |
项目类别 | 施工 |
计划工期 (天) | 900 |
计划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年02月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方式 | 0558-5117100 |
本招标计划是本单位招标工作的初步安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具体招标项目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②,
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少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县境内无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但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整地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阶、鱼鳞坑、保留原生植被带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顺坡种植。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5日
来源:蒙城县人民政府
③,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
法律法规
我市制定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对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亳州市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举报,是指举报人对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分别向应急、公安等部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
二、对举报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应急、公安等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三、同一违法犯罪行为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的,主要奖励对查破案件起主要作用人员。同等作用的,奖励第一举报人,顺序以应急、公安等相关部门接到举报时间先后为准。
四、对举报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行为的举报人严格保密,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惩。
五、谎报警情、弄虚作假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举报人举报的案件经查证属实后,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人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银行账号。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凡对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举报的,经应急、公安等相关部门查证举报事项属实的,对举报人以行政处罚金额作为参照标准给予奖励,最低奖励人民币5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八、凡对违法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进行举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500元。
九、举报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所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已经发现或正在侦办的;
(二)所举报的线索是举报人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现的,或是通过上述人员获取的;
(三)举报线索信息不详,无法查证的、案件未办结的;
(四)举报人拒不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无法核实被奖励人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十、举报电话:对涉嫌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向应急、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区号0558);
应急部门举报电话:谯城区5523017,亳州高新区5189519,亳芜现代产业园区5118341,涡阳县7530009,蒙城县7699119,利辛县8960006;
公安部门举报电话:谯城区5233408,亳州高新区5558125,涡阳县7217110,蒙城县7694331,利辛县8700727;
市生态环境局:512122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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