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宁夏车载气瓶电子监管系统数据排查,其中13594只车用CNG气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且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的相关规定,现对拟注销的CNG车用气瓶情况予以公告。
请有异议的使用单位(车主)于2025年2月10日前联系我
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人:李学良,联系电话:0953-2038902),逾期未联系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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