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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县域环境质量状况公示
根据第四季度监测数据显示,县城、18个农村试点环境空气质量达(GB 3095-2012)一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扎西哲蚌沟、果园沟、18个农村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尼洋河、巴松措,符合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Ⅱ类标准限值;县城排污口水质、垃圾填埋场环境质量均达标,全县环境质量持续优良。
一、县域环境空气质量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空气检测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共6项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
我县地表水工布江达县巴松措湖心岛、工布江达县巴松措东区水质监测项目中:透明度、电导率、水温、叶绿素a无评价标准,不计入评价范围;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共23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工布江达县尼洋河上游500m、工布江达县尼洋河下游1km水质检测项目中:电导率、水温、总氮无评价标准,不计入评价范围;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共22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工布江达县果园沟水源地、工布江达县扎西哲蚌沟水源地水质检测项目中:水温、总氮不计入评价范围;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共22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Ⅱ类标准限值要求;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和锰共5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 1,3,5-三氯苯、1,2,4-三氯苯、1,2,3-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和铊共35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要求。
四、农村试点环境质量
(一)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加兴乡松多村、加兴乡雪朗村、仲萨乡巴朗村、仲萨乡翁布朗村、巴河镇孜木宗村、巴河镇叮当村、朱拉乡扎堆村、朱拉乡崩嘎村、江达乡太昭村、江达乡吾路岗村、娘蒲乡巴嘎村、娘蒲乡吾纳村、金达镇朗色村、金达镇加龙村、金达镇德村、金达镇新生村、工布江达镇宾格村、工布江达镇拉果旁村地表水水质检测项目中:水温、总氮无评价标准,不计入评价范围;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共22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Ⅱ类标准限值要求;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和锰共5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
(二)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检测项目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共6项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五、县卫生服务中心废水质量(综合医疗机构)
本次检测条件下所测点位检测项目中: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挥发酚、氰化物、氨氮、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银、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共22项均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标准要求。
六、垃圾填埋场环境质量
(一)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检测项目中:TSP、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共4项指标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和氨共2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一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共1项指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环境土壤质量:锌、铬、硒、锰、钼无评价标准,不计入评价范围;镉、铜、镍、汞、砷和铅共6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值要求;锑、钴、钒和铍共4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表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他项目)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值要求。
七、县城排污口水质
(一)工布江达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废水水质检测项目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氨氮、总磷和pH值共7项指标均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A标准要求。
(二)工布江达县法院直排口、工布江达县泉州公园直排口、工布江达县高速入口桥下直排口废水水质检测项目中:总磷无评价标准,不计入评价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氨氮和pH值共6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8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要求。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
审核:旦增德勒
责编:米玛拉姆
编辑:田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