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三个渣滓还没判,广东又一个“恶魔”出事了……

教育   2024-03-23 12:00   四川  

来 源 | 桌子的生活观


邯郸三害还没有除,广东梅州一个渣滓又冲上热搜。


3月17日,一则新闻引爆了全网的怒火,迅速冲上热搜第一,连央视都下场了。



看到视频那一刻,我感觉怒火快压不住了。

事情发生在广东梅州,时间是3月12日。

当天下午,13岁的在校学生李某,尾随一名小女孩,走到一栋居民楼。

当时正是放学时间,女孩根本没有设防。

突然,李某猛地抓住女孩,一边将女孩不停推推搡搡至路边。

女孩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坏了,可更令她恶心的一幕发生了。

李某把她推到两台车的夹缝,这里比较隐蔽一些,随后,他的手在女孩身上开始乱摸。


女孩的尖叫,痛哭声,听得我无比揪心。

她边哭,边挣扎着走了几步,可禽兽一样的李某根本没有停手。

在一览无余的空地上,他对着女孩上下其手。


体力上的悬殊,让女孩根本没有招架的余地,只能被他拖着,踉踉跄跄根本逃不开。

他将女孩拖到一个草丛,在镜头里,我竟然看到,他动作娴熟地脱掉女孩的裤子……


那一刻,我的愤怒值达到顶峰。

我根本不敢想象,这竟然是一个13岁的未成年人能做出的事情。

疯狂撕扯女孩的衣服,这不是一个活生生的畜生吗?

女孩凄厉的哭喊,没有唤醒他一丝一毫的良知。

他身上那件校服,此刻显得无比讽刺。

幸运的是,女孩的呼叫声,引来了路人。

路人发现后,李某停止了猥亵行为,女孩也因此得救。

很快,当地发布情况通报,称李某已被依法送到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

对这个结果,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样,心存疑虑。

训诫,真的有效吗?


李某会对自己的行为深刻的反省吗?

如果没有,那下一次又是哪一个无辜的小女孩落入他的魔爪?

又是因为不满14岁。

这未成年保护法到底是保护孩子,还是在保护恶魔?

不敢想象,这个女孩当时怀着怎样的恐惧和绝望,度过那个黑暗的时刻。

更不敢想象,今后她要怎样走出巨大的心理阴影。

有的孩子,天生温柔单纯,而有的孩子,天生就是恶魔。

我也有女儿,这个视频给包括我在内的无数家长,狠狠一次叩问:

我们天真无辜的女儿,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恶魔,那该怎么办?

难道我们家长连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也只能事无巨细地护送吗?


之前,大连10岁小女孩淇淇事件,撕碎了无数人的心。

事发当天,13岁的男孩蔡某以家中有小仓鼠为由,诱骗淇淇上门。

等淇淇进入蔡某家中后,他迅速锁上房门,强行将淇淇抱上床,实施侵犯。

淇淇拼命挣扎,哭喊,拳打脚踢。

而面对琪琪激烈的反抗,蔡某失去了耐心,他疯狂挥舞着菜刀,对着淇淇砍下7刀,刀刀致命。

随后,他趁机将淇淇扔在家附近的树下,并压上垃圾,以免被发现。

做完这一切,他回家清洗血迹,将凶器卖给废品站,用换来的钱买了零食,回家开电脑,打游戏,好像没事发生。

他冷静得就像刚刚不是杀了一个人,只是下楼遛了个弯。

事发后,他的表现,更令人毛骨悚然。

淇淇父亲回忆,找孩子的过程中,蔡某主动问别人:“人找到没有”。

孩子母亲发现尸体时,蔡某某说了一句“真死了啊,谁干的”。

甚至,警察破案时,他拍摄视频,发到班级群进行“现场直播”。

“妈的,我害怕啊,怀疑我了,我的指纹咋整?”

“他们警察办事这么草率的吗?给我加入嫌疑名单。”

“我艹,我怕我的指纹和血在她身上,那我不就完了吗?”

他甚至洋洋得意地和同学炫耀:我不会坐牢,我才虚岁14。


最凶残的成年杀人犯身上,都很少见到这样的嘴脸,一个“孩子”竟然如此恐怖。

而这一次,未满14岁,又让他成功钻了法律的空子,拿到了免死金牌。

法律保护了未成年恶鬼,于是,他们比谁都清楚,自己几乎是“无敌”的。

未成年男孩性侵事件,这几年真的发生了太多太多。

你不敢想象,那些令成年人都难以做出的邪恶行径,而那些小恶魔竟然能驾轻就熟。

他们有时单独作恶。

上海,10岁男孩在书店诱骗5岁女童去男厕所。

遭到拒绝后,男孩直接伸手脱女孩的内裤,摸她的下体。

更令人恶心的是,他岔开腿,甚至逼迫女孩舔他的下体。


他们有时群体作恶。

山东11岁女孩,被两个十三四岁的男孩诱骗到家。

对她甩耳光、踹肚子、性侵。

最可恶的是,性侵完他们给女孩拍视频,威胁她不要说出去,不然就把视频发出去。

整整两天三夜的囚禁,女孩才逃出生天。

只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强奸犯的嘴脸,出现在两个未成年小畜生身上,甚至有过之无不及。


最令人细思极恐的是,他们竟然还敢对成人女性下手。

湖南衡阳,一女子在便利商店,被一名十二三岁的男孩袭胸,随后男孩嘻嘻哈哈跑开。


江苏连云港,一名十几岁的男孩尾随女子,竟然多次提出:我能摸你的大腿吗?我现在就想摸你一下。

遭到严词拒绝后,男孩骂骂咧咧地离开。


我极度怀疑,这些所谓的孩子,稚嫩的皮囊下到底藏着怎样罪恶的灵魂?

《亲爱的弗洛伊德》里说:

“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们的法律,真的要保护这些令人胆寒的玩意儿?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

而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统计发现,五大犯罪中,强奸罪位居第三。

那些你以为“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被原始兽性支配,成为欲望的奴隶。

底线,不断击溃。

人性,荡然无存。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表达一个观点:

有些孩子,确实是天生的坏种,我们的法律没有必要因为年龄就一味地对他们放松惩罚。

罗翔在谈邯郸未成年杀人埋尸案时,说过一句话:

人性从来都是弯曲的曲木,绝非虚无的白纸。

你以为孩子天性纯洁无暇,只是一厢情愿。

事实上,带着本能的纯粹恶意,更为残酷。

就在警方刚刚出的调查报告显示,邯郸3个犯罪嫌疑人,属于有预谋作案。

3月9号,他们就在废弃大棚,挖过一次坑。

案发当天,又挖了一次。

杀人,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早有预谋。


试问,这样的3个畜生,有从轻判处的必要吗?

小小年纪,心思如此缜密、恶毒,这种人,还有被改造的可能吗?

我根本不相信。

家庭的教育,社会的引导,法律的教化,对天生的坏人来说,并不会起到太多作用。

他们不会反省,不会对受害者有丝毫歉意。

他们只会觉得:杀人、强奸,不过如此。

已经嗜过血的恶魔,不会满足于此。

下一次,下下一次,他们将会犯下更为可怕的罪行。

对他们宽容,就是对无辜的人不公。

我强烈对如今的法律调整做两点建议:

1、引入“恶意补足年龄”条款。

这个条款很多发达国家也在用。

简而言之就是,如果这个孩子的犯罪恶意很大,就取消年龄保护的机制,按照正常人去判决,用恶意补足年龄。

2、采取未成年人抵消机制。

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如果他侵犯的对象也是未成年人,那么就应该取消他未成年人保护的机制,不然未成人保护,就直接成了小恶魔的挡箭牌。

是时候,对躲在法律暗处的渣滓,亮剑了!


我们的法律,是时候给这些小恶魔以严惩了!


唯有最严厉的惩戒,才能带来震撼。


唯有不轻纵,才能真正带来改变。


社会已经宽容他们太久,就从现在开始,开战吧!


作者:桌子,身高1.85米,有8块腹肌的兼职男模。前南方航空公司职员。三观比五官更正,思想比套路更深。新浪微博@桌子的生活观,个人微信公众号:桌子的生活观(ID:zzds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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