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 飞 通 告

民生   2024-09-19 22:21   安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大型活动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9月21日8时至9月22日24时,在沿江大道、祈福路、牛渚路、九华路合围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内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二、“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孔明灯等。临时空域管制期间,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实施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三、因执行重要任务(电视转播及航拍、应急救援等),确需在临时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内起降、飞行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空域管制,杜绝违规飞行。对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来源|马鞍山警方 
编辑|刘倩倩
审核|常亮
监制|徐磊

见马鞍山
马鞍山广电 见你之未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