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上海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
1、自然人户用项目
1)电网企业代自然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原则上代为备案工作应在并网验收前完成。
电网企业应对项目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购置进行核验,确保发票抬头与备案主体或场址产权人一致。
2、非自然人户用项目:
由投资企业向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投资企业与场地产权方的协议(合同)范本。
4、分布式光伏项目实现“四可”
12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上海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
1、自然人户用项目
1)电网企业代自然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原则上代为备案工作应在并网验收前完成。
电网企业应对项目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购置进行核验,确保发票抬头与备案主体或场址产权人一致。
2、非自然人户用项目:
由投资企业向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投资企业与场地产权方的协议(合同)范本。
4、分布式光伏项目实现“四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