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电力新观察获悉:近日,重庆市经信委发布《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工作方案》(渝经信发〔2024〕86号)。其中指出,争创车网互动试点示范。争创国家级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年充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力争打造国家级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5个,单个项目放电总功率不低于500千瓦、年度放电量不低于10万千瓦时。打造100个以上双向充放电项目,有序推进车网互动生态建设。
同时,强化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在电网规划建设中统筹纳入车网互动应用场景,积极推动智能配电网建设和改造,适度超前布局提高电网充放电承载力,提升电网“即插即用”能力。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经信发〔2024〕86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 庆 市 能 源 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 网 重 庆 市 电 力 公 司
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能源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718号)、《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渝府办发〔2024〕2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布局我市超快充、双向充放电设施网络,推动充、储、配协同发展,大力培育车网融合互动新型产业生态,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新引导、先行先试”原则,全面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扩大双向充放电(V2G)项目规模,丰富车网互动应用场景,以城市为主体完善规模化、可持续的车网互动政策机制,以V2G项目为主体探索技术先进、模式清晰、可复制推广的商业模式,以市场化机制引导车网互动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推广新能源汽车100万辆以上,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车网融合互动规模化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
——市场机制基本健全。实现居民充电峰谷分时电价全面应用,V2G放电电价进一步优化。车网互动资源参与电力市场的交易种类更加丰富、交易清分结算机制更加完善,电力市场交易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车网互动资源参与需求响应频次和规模提升。
——标准体系初步完善。车网互动技术地方标准体系初步建立,有序充电接入容量核定等智能有序充电、车桩通信等双向充放电标准体系初步完善,形成较为规范的车网互动市场秩序,标准配套检测认证能力得到同步提升。
——车网互动初见成效。力争创建国家级车网互动示范城市,打造国家级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5个和双向充放电项目100个以上,全面推广居住社区智能有序充电,建成居住社区智能有序充电示范项目150个以上,丰富车网互动应用场景,初步构建车网融合互动新型产业生态。
到2030年,基本建成车网互动和谐城市,形成完善的车网互动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机制,实现V2G、S2G、V2B以及智能有序充电等多种车网互动示范场景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10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调节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车网融合示范推广
1.争创车网互动试点示范。争创国家级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年充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力争打造国家级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5个,单个项目放电总功率不低于500千瓦、年度放电量不低于10万千瓦时。打造100个以上双向充放电项目,有序推进车网互动生态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国网重庆电力、有关企业)
2.加快双向充放电规模化应用。重点支持电网企业、公交企业、整车企业、工业园区、充换电建设运营龙头企业等积极申报国家级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鼓励公交企业、换电企业等率先在公交场站、机场、港口等专用场站建设V2G、S2G双向充放电项目,充电运营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场景建设V2B双向充放电试点项目,重点在有条件的整车企业、工业园区、公共充电站等场景融合V2G、S2G建设一批光充储放一体化能源站,积极探索光储充放等新技术新模式,支持多元能量流协同互动。到2025年,建成双向充放电项目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国网重庆电力、有关企业)
3.全面推广公共领域智能有序充电。结合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领域车辆的充电特征,聚合公共领域智能有序充电资源参与需求响应、现货市场等各类电力市场交易,支持充电运营企业在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公交场站、公共充电站等场景开展公共领域智能有序充电项目建设和改造,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市公共充电站智能有序充电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国网重庆电力、有关企业)
4.积极开展居住社区智能有序充电。鼓励在老旧小区、新建小区等社区场景加快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桩的建设、替代或改造,并纳入“统一建设单位、统一运营商”范畴,推进居民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模式,支持充电运营企业建设居民小区智能有序充电项目。到2025年,建成150个以上居住社区智能有序充电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重庆电力、有关企业)
(二)加快完善电价及市场化机制
5.优化完善充放电价格机制。围绕居民充电负荷与居民生活负荷探索建立差异化的峰谷分时价格体系,利用价格信号引导在低谷时段充电,积极推动居民充电峰谷分时电价全面应用。深化双向充放电上网价格机制应用,鼓励充换电运营企业合理确定放电结算价格和方式,引导各类用户通过双向充放电桩参与电网负荷高峰时段向电网放电。根据双向充放电项目示范应用效果,进一步优化完善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增强放电负荷调节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国网重庆电力、有关企业)
6.健全充放电负荷参与电力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灵活可调资源作用,建立健全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和现货市场等市场交易机制,理顺结算清分界面,丰富交易品种,扩大参与范围,鼓励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等通过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逐步提高充放电负荷参与需求响应的频次和规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国网重庆电力、有关企业)
7.探索创新车网互动商业模式。鼓励探索更多成熟电力市场交易商业模式,推动电力市场各类新业态主体培育,形成模式清晰、发展稳定、具备推广条件的负荷聚合商业模式,提升充换电场站的互动性和电力系统的灵活性。鼓励双向充放电设施、充储/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通过资源聚合方式参与电力现货、绿证交易及储能容量租赁等市场试点示范,验证双向充放电资源的等效储能潜力。建设重庆市(电)碳计量中心,研究各类充换电设施参与碳交易的路径。(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国网重庆电力、有关企业)
(三)提升车网融合互动水平
8.打造便捷超充城市。按照“智能便捷、适度超前”的建设原则,在公共停车场、商业聚集区、加油加气站、轨道交通设施、广场和绿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边角地、公交枢纽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景,超前布局超充桩建设,满足多样化快速充电需求,加快推进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现新能源汽车与超充网络相互协同、与电网融合互动。到2025年底,形成布局均衡、充电便捷、智能高效、机制完备、技术先进的便捷超充生态,建成超充站2000座以上,建成超充桩4000个以上,实现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乡镇街道超充及快充基础设施全覆盖,助力我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市城市管理局,国网重庆电力、重庆高速集团、有关企业)
9.建立智能有序充电管理体系。大力推广智能有序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充电桩统一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桩,按需推动既有充电桩的智能化改造。支持充电运营企业加快推动建成一批智能有序充电项目,多场景引导市民参与智能有序充电。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和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等,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智能有序充电管理体系,加快规范有序充电发起条件、响应要求和结算方式,逐步形成友好共赢的智能有序充电生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国网重庆电力、有关企业)
(四)加强核心技术及设备攻关
10.加强车网互动关键技术研发。鼓励有关电池企业加大电池循环寿命、高倍率充放电、SOC精准评估、电池安全等领域研发力度,提升动力电池管理系统性能和智能化水平,研发适宜参与车网互动的动力电池。支持长安汽车、赛力斯集团、庆铃汽车等整车企业研发推广适配超充、双向充放电、智能有序充电等功能的经济性、实用性车型。推动充换电企业研制高可靠、高灵活、低能耗、低成本的液冷超充、双向充放电、智能有序充电设备,满足电网并网与调控技术要求,推广应用光储充放一体站等新技术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有关企业)
11.搭建车网互动技术联合攻关平台。鼓励车网互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攻关团队,针对构建面向分链路层、分区域、分车型的车网互动技术架构体系、攻关车网互动资源精准预测与调控技术、强化全链条信息互动与协同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光储充换多元负荷柔性互济运行能力等核心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在市内推动试点应用,为进一步提升车网互动能力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国网重庆电力、有关企业)
(五)完善车网互动标准体系
12.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依托重庆市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重庆市电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技术组织,构建车网互动技术地方标准体系,规范车网互动市场秩序。优先完成有序充电接入容量核定、预约充电、功率调节和车辆唤醒等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鼓励将双向充放电、智能有序充电纳入车桩产品功能范围,随车配建桩原则上应具备智能有序充电功能,纳入并出台相关产品标准。加快智能有序充电设备、平台的相关标准制修订,推动充电桩生产等环节落实智能有序充电标准要求。优先推动城市公交等公共领域车辆与电网互动、充放电资源参与调峰调频等地方标准出台。鼓励整车企业、电网企业、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车网互动领域国家、行业标准制定,配套提升标准配套检测认证能力,将技术优势变为标准优势。支持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国际话语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国网重庆电力、有关企业)
(六)提升互动支撑保障能力
13.强化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在电网规划建设中统筹纳入车网互动应用场景,积极推动智能配电网建设和改造,适度超前布局提高电网充放电承载力,提升电网“即插即用”能力。支持电网企业结合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车网互动管理,完善不同类型智能有序充电及双向充放换电设施新装变更、容量核定、电量计量、运行控制、安全防护等技术规范,优先实现10千伏及以上充换电设施资源的统一接入和管理,逐步覆盖低压配电网及关口表后的各类充换电设施资源。(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国网重庆电力)
14.提升数字化平台支撑水平。优化“渝易充”APP功能,提升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构建更加智能高效的充换电生态,提升用户参与车网互动能力。依托市级车桩监测平台,完善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功能,深化“车—桩—网”数据融合分析,升级车、桩档案溯源及充放电负荷监测、预测等功能,融合第三方车桩企业运营平台,支撑虚拟电厂聚合充换电设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采用大数据分析及可视化手段,实现车网互动资源聚合交易的全量监测,保障车网互动市场有序良性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国网重庆电力、有关企业)
15.建立健全电池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双向充放电车辆的电池质保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鼓励整车企业优化当前按照固定年份或累计行驶里程的质保政策。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开展V2G项目电池状态评估。鼓励中国汽研、招商车研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V2G项目示范车辆电池状态的第三方评估,向用户反馈电池评估信息,明确车企质保期内电池损坏的维修和补偿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建立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工作任务和项目清单,组织动员各区县积极参与国家级示范城市建设,指导开展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参照市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创新政策机制和监管方式,加快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
(二)细化实施路径。市经济信息委要加快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探索推广车网互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逐步完善需求响应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要研究完善峰谷分时等配套电价政策。市能源局要加强电网规划管理,将车网互动应用场景统筹融入电网建设和改造中。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快推动车网互动相关标准制修订及核心技术攻关。各示范项目牵头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按照项目建设目标认真推进试点工作。各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探索形成车网互动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和典型案例。
(三)强化工作保障。研究制定车网互动支持政策,创新政策机制,强化市区联动,积极支持培育车网融合互动新型产业生态。强化用地用电保障,支持智能有序充电、双向充放电项目建设。电网企业要积极开展配套电网改造,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和双向充放电业务体系建设。新能源车企、充电设备制造与运营企业等要严格落实生产、销售、运营与安全责任,加强标准实施应用,支持车网融合生态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全面的宣传推广计划,通过不同的宣传渠道向全社会普及车网互动融合发展的优点及重要性,引导市民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举办车网互动融合发展论坛,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形成有利于车网融合互动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
来源|重庆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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