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颁发的《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六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停运,或者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一百八十日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并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的要求。现对以下34辆超期180天未年审的已报废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见附表)。
特此公告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责编 唐祎 审核 曾钰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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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态环保督察 梁平在行动
重庆市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进驻梁平区
进驻时间:2024年11月18日-12月2日
专门值班电话:023-53888656
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梁平区邮政专用信箱A08702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