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因公致残四级,可以享受哪些优待?|君呼问答

文化   2024-12-23 07:00   江苏  
来源|君呼微信公众号(ID:Monarch_Service)
作者|君呼工作室
联系|400-8919-081

投稿|junlutg@163.com

来信:
你好,君呼,我是义务兵退役,服兵役期间因公致四级伤残,想咨询一下移交地方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的问题?
答复:
战友,你好。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离开部队移交,移交前由部队按规定解决其住房问题。
由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残疾军人医学残情鉴定,符合条件移交。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方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集中供养。
另外,第二十九条明确,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分散安置的因公四级每年护理费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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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从军路,有事找君呼;创始人@陆舟 全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网络正能量人士专家库成员;合作洽谈:junhu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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