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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2月13日 ,日本侵略军占领南京。在华中派遣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六师团长谷寿夫的指挥下,对中国军人和南京百姓进行长达6周的血腥大屠杀。据载,日军在南京集体屠杀28案,包括被集体枪杀与活埋的计19万余人;零散屠杀858案,仅被收埋的尸体就有15万多具。日军在6周内共屠杀南京市民和放下了武器的中国官兵30余万人。曾在长江岸边参加毁尸灭迹的日军少佐太田寿供述,经他与安达少佐在南京下关码头处理的就有10万以上的尸体,其中掩埋、焚烧的约3万多具,其余投入长江去了。这一举世震惊的暴行,受到世界舆论的普遍谴责。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审判日本战犯的决议书中指出,“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地来污辱这个城市”,“实行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松井石根被判处绞刑。谷寿夫被引渡给中国政府,于1947年被处以死刑。这是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犯下的一桩滔天罪行。
视频来源: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