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上报校团委办公室(图书办公楼408)或通过企业微信如实反映。联系人:黄海峰(18954647676)
2.团学干事试用期为1个月,自公示结束之日算起。
来源/校团委
排版/融媒体中心 王亚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