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十四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实施意见〉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听取关于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和推进清洁能源强市建设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改革工作。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王新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吕志成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要求,聚焦扛牢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围绕当好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排头兵,加强统筹谋划,抓好组织实施,为加快全面振兴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要认真对照《分工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和工作专班,由中央层面统一主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任务,要不打折扣、坚决落实;由地方组织实施的重点领域改革,要细化措施、务求实效;中央鼓励探索的重要改革事项,要勇于开拓、先行先试,策划实施更多引领性、标志性改革,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要合理安排改革举措的优先序,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升改革综合效能。要强化协调配合、跟踪问效,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大力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坚持创新为本、项目为王,围绕海关监管、政务服务、法律服务、要素保障等推进高质量制度创新;强化全产业链集成,壮大枢纽物流服务产业、临空先进制造产业、“保税+”产业、高端服务业;积极拓展通道功能,加快临空经济先导区建设;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深入实施外贸“双量提升”计划和“辽货跨海”计划。
会议强调,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充分论证评估,结合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测算、科学安排;深化绩效管理,进一步创新预算编制方式,严控一般性支出,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管理水平同步提高;坚持系统观念,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
会议强调,要抓好清洁能源强市建设,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转型,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韧性坚强能源供应链,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打造“储能之都”,不断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和发展空间;深入实施“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推进能源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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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