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苏新消费•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经营主体遴选的通告

民生   2025-01-03 19:50   江苏  


根据省商务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遴选2025年全省家电(含3C商品)以旧换新参与经营主体的通知》(苏商运〔2024〕48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家电经营主体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经营主体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

(三)要具备开具我省发票的资格和能力,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依法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同意与公开遴选确定的省级资金结算服务平台、相关资格申领及支付服务平台签订协议,对接完成资格核验、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能够实现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及记录中显示。

(六)销售补贴范围内的家电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该商品备案价。

(七)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销售、配送等信息化系统,能够完成补贴商品购买,并完整、准确记录消费者、商品、交易、物流、发票等相关信息。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电子台账,满足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结算、审计相关要求。

(八)线下销售经营主体还需具备完善的物流配送、售后服务、家电回收体系,满足消费者以旧换新、退换货等消费需求。

(九)线上平台经营主体还需开设江苏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拥有独立的线上交易平台系统,能够自主开展家电商品销售。

二、经营主体需报送的材料

1. 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申请表(附件1);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经营主体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经营主体直营门店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 经营主体的企业征信报告;

6. 参与活动经营主体承诺函(附件2);

7.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其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8. 提供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

9. 提供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10. 本县直营门店照片和相对应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0楼1008室

报名时间:工作日 09:30-12:00  14:3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527-86248815

附件:

附件1: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申请表.docx 

附件2:参与活动经营主体承诺函.pdf 



 泗洪县商务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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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泗洪县商务局
编辑:周希惠
责编:王蜜安

审核:江 川    
终审:许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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