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张槎街道2025年度烟花爆竹经营
(零售)点设置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佛山市禅城区2025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规划布点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张槎街道东平河河堤(佛开高速至季华大桥段)设置燃放区域供群众在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并在燃放区域内设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个。现就张槎街道2025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设置申报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2025年1月9日8时30分始至1月13日11时30分止,逾期不再受理。
采用线下受理方式,于申报时间内的法定工作日到张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地址: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1座2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由申请人本人提出申报,不得委托办理。申报时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烟花爆竹零售)及法定代表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至少1名主要负责人,2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及10名以上安保人员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安全管理制度、安保人员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书面材料;
4.拟合作的烟花爆竹供应商资质、运输单位资质、储存单位资质等资料;
5.拟投入使用的集装箱基本尺寸、规格、参数等资料;
6.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图。
1.申报人需遵守并接受我办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设置申报的相关评选流程。
2.张槎街道燃放区域、燃放时间、燃放种类等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中选单位要设置燃放区域安全指示牌、围挡、摄像监控等安保设施,做好燃放区域的烟花爆竹燃放垃圾清理等工作。
4.中选单位作为场地租赁方与禅城区园林绿化服务技术中心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租赁单价为日租金单价不少于3.23元/㎡(含税),具体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5.中选单位在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50万元,逾期不缴纳视为自动放弃。
6.中选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张槎应急办
联系电话:8212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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