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文艺培训环境,根据《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洛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办法(试行)》及《涧西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涧西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推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办证工作。
2024年9月,涧西区新增14家已取得《办学审核同意书》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如下:
注销1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审核同意书》,名单如下:
截至目前,涧西区共有73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取得了《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具体名单如下:
为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的权益,涧西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此温馨提醒各位学生家长:
1、谨慎选择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做到“三个看”。
(1)看资质:查看该机构否持有文旅部门颁发的《办学审核同意书》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若无以上证照,均为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无资质开展面向未成年学生的文化艺术类培训;
(2)看安全:查看该机构的教学场地是否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安全指示标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
(3)看公示:查看正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是否公开透明,选择证照齐全、收退费制度明晰合规、教师具备相关职业技能证书、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的培训机构。
2.慎重缴纳培训费用
请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平台缴费,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支付培训费用要遵守限额和时段要求,一次性缴费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要超过5000元,缴费前主动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索取发票作为维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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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源阁
审核 | 王燕歌
签发 | 李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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