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五批“辽宁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开始

文摘   2025-01-02 20:11   辽宁  
近日,我省组织开展第五批“辽宁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认定通则准备相关申报材料,116日前报送至企业所在辖区商务部门,经县区商务部门初审通过后,推荐到市级商务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材料:

1)推荐文件(需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确认);

2)第辽宁老字号申报汇总表(附件2)。

2.企业出具材料:

1)第辽宁老字号申报书(附件3);

2“辽宁老字号”认定正面材料明细表列明的材料(《细则》附件部分,按顺序提供)。

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以A4纸装订成册并编制申报材料目录,每页编制页码,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中提供的数据必须注明单位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资料原件如果是外文须提供中文译本或标注。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1.“辽宁老字号认定通则

           2.申报第辽宁老字号汇总表

           3.辽宁老字号申报书


阜新市商务局 

  202412

消息来源:阜新市商务局市场运行与消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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