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五批“辽宁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开始
文摘
2025-01-02 20:11
辽宁
近日,我省组织开展第五批“辽宁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认定通则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1月16日前报送至企业所在辖区商务部门,经县区商务部门初审通过后,推荐到市级商务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辽宁老字号”认定正面材料明细表列明的材料(《细则》附件部分,按顺序提供)。申报材料要以A4纸装订成册并编制申报材料目录,每页编制页码,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中提供的数据必须注明单位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资料原件如果是外文须提供中文译本或标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消息来源:阜新市商务局市场运行与消费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