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传统习俗。为确保新年期间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过程安全、有序,近期,我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时提出安全倡议,恳请各位市民务必严格遵守规定,切勿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我们的安全家园。
一、严禁区域地点
蓬江区2025年春节期间群众烟花爆竹燃放点区域设在棠下镇大林路(凤翔路—丰乐大道),时间为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4日(正月初七)期间每日的19时至23时。市区其他区域为禁止燃放区。
二、安全燃放
(一)选择合格产品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的规定,合格产品必须具备清晰的产品标识,涵盖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燃放说明、警示语等重要信息。购买烟花爆竹时,务必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销售点,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千万不要购买 “三无” 产品,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安全事故。
(二)遵守燃放方法
燃放烟花爆竹前,务必仔细阅读烟花爆竹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正确、安全地燃放,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以及禁止燃放的地点抛掷,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窗口燃放或者向外抛掷,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在燃放过程中要与燃放点保持安全距离。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成年人全程陪同看护。
(三)做好防范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时,提前做好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至关重要。准备好适当的消防器材,在燃放现场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燃放结束后,必须要仔细检查燃放现场,确保没有遗留任何火种,防止引发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因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警示教育
(一)非法经营,严惩不贷。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任何私自摆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面临2万至10万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面临牢狱之灾。
(二)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非法储存、销售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广大市民应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从持证、合法经营网点购买。
(三)积极举报,共同维护。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线索,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四、以案释法
市公安局蓬江分局
2025年1月22日
编辑 | 蓬江发布编辑部
来源 | 市公安局蓬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