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作用,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号召广大市民,发现以下违法违规行为,随手拍下安全隐患。经核查属实且具备行政处罚条件的,由行政处罚部门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举报方式:
一是微信小程序举报,拍摄安全隐患现场图片上传到“安全隐患随手拍”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佳木斯12345”微信小程序,进入“安全隐患随手拍”栏目),并按系统要求填写安全隐患相关信息。
二是电话举报,拨打“随手拍”有奖举报电话“12345”,向接线员描述安全隐患所在地址、隐患类型、严重程度等信息。
1.有限空间作业前未通风检测。
2.有限空间作业未佩戴安全绳、防护面具等安全防护用品。
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
4.动火动焊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5.动火动焊作业场所附近存放可燃物,现场无安全监护人员。
6.船舶未配备救生衣、救生圈和灭火器。
7.冬捕作业人员未穿戴救生衣、配备救生绳索、冰锥等应急救援工具。
8.在冰薄、清口、冰裂、出网口、进网口等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
9.采冰场四周未设置防护栏杆,非采冰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
10.寒区汽车测试路段或区域未设立安全警戒区和安全提示标识。
11.违规占用消防通道,乱搭乱建,堆放较多易燃品。
12.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13.私接燃气“三通”,使用无自动熄火装置的灶具。
14.车辆超载、非法载人等行为。
15.城市排水井盖缺失、损毁。
16.电线垂落。
17.黑出租、黑客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18.携带火源或火种进山等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
19.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绳。
20.私自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等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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