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不能掉“链子”!我市发布最新通告

时事   2024-11-21 19:45   河北  
 文








































































































“我家狗不咬人”
“刚把绳子解开”
“犬粪马上清理”
……
不文明养犬行为

给他人造成了很多困扰

甚至人身伤害

我们要坚决


11月20日晚
市公安局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
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执法民警走进书香园小区、东明小区等地,严查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行动中,对遛狗不拴绳的市民及时劝阻,并发放狗绳,耐心讲解文明养犬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发现的流浪犬,执法民警对其进行捕捉收容。




市民说:“今后,文明养犬,遛狗拴绳,做文明市民。”(建议WiFi下观看)

市民 王先生说:“出来比较着急,没有拿狗绳,下回注意,做良好市民,把狗拴上再出来遛狗。”(建议WiFi下观看)

市民 李晴晴说:“其实平时在我们小区看着遛狗的人还挺多的,有的人拴绳,有的人不拴绳,不拴绳走到那确实吓一跳,希望小区的人能文明遛狗,都拴上绳。”(建议WiFi下观看)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郭立辉说:“为了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营造整洁的城市环境,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养大型犬、遛狗要拴绳、带好清理狗粪的工具,做文明养犬人;同时我们将对遛狗不拴绳,不听劝阻的市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建议WiFi下观看)


为倡导市民文明养犬,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和安全,近年来,我市多次发布《关于开展治理及规范养犬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并出台《辛集市养犬管理办法》,规范辖区居民养犬行为,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养犬意识,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居住环境。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全市各个公园广场、各小区入口处,“禁止宠物入园”“文明养犬”等标识清晰可见,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养犬、当好“铲屎官”。



即日起
我市发布文明养犬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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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文明养犬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建成区养犬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我市决定即日起至年底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止在公共区域内养犬。


二、携带犬只外出,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装入笼内,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


三、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清洁工具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禁止犬只在生活小区、公园、广场、道路及绿化带等地排泄粪便。


四、禁止携带除导盲犬、扶助犬等工作犬之外的犬只乘坐公交车或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商业街区、公园广场、影剧院、游乐场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五、养犬人要遵守社会公德,遇到老人、残疾人、小孩、孕妇等特殊人群要自觉避让;遛犬应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不妨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干扰、影响相邻居民的正常生活;培养犬只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犬只乱吠叫、伤人、夜晚狂叫等扰民现象发生。


六、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它犬类疫苗,做好疫病预防;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损坏公物的,养犬人要以积极合作的态度承担因犬只管理不当而引发的一切后果。


七、不得虐待、遗弃犬只,不得随意丢弃、掩埋犬只尸体。违反以上规定,由公安机关联合综合执法、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辛集市养犬管理办法》等对养犬人进行处罚。对烈性犬、大型犬以及无主犬、流浪犬予以捕捉。公共场所不牵绳的犬只以无主犬处理。请广大市民支持监督。


举报电话:

辛集市公安局:110

辛集市农业农村局:83222083

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83222448


犬是人类的朋友
养犬是每个养犬人的权利
但每位犬主都有“文明养犬”的义务
在此,呼吁大家
牵紧“文明绳” 养犬不掉“链”
从你我做起 从小事做起
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 | 市公安局

记者丨刘思萌 范佳浩 李晴宇

辑 | 邢轶楠

审核 | 尹微 房晓坤

线索热线:0311-8328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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