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发现更多精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
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71号)要求,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12个月内申请补贴的,分别给予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培训补贴,现将申报的40名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可拨打举报电话0951-8652315反映情况。
附件:灵武市2024年10月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申领技能提升公示表
关注我获得
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