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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0〕20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4〕2号)要求,现对1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拟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灵武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951—4652786。
附:《灵武市2024年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拟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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