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张耀邦 (男, 1992年,) 执行死刑
文化
2024-11-24 15:00
河南
故意杀人犯张耀邦, 男, 汉族, 1992年11月17日出生于陕西省府谷县,初中文化, 无业, 2021年8月6日被逮捕。2021年7月25日22时许,罪犯张耀邦酒后来到陕西省府谷县某某大药房背后院内被害人贺某某(女, 殁年51岁)租住处嫖娼。事后,张耀邦因嫖资纠纷与贺某某发生争执,遂持房间内的一把剪刀朝贺某某头部、颈部、胸腹部等部位捅刺多刃, 致贺某某全身皮肤裂伤、心包肝脾贯通引发心包堵塞并失血性休克死亡。张耀邦仅因嫖资纠纷。竞持剪刀捅刺被害人颈部、胸腹部等部位二十余刀,将被害人杀害,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实属罪行极其严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罪犯张耀邦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耀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本院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在府谷县将罪犯张耀邦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