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交警大队成功将涉嫌危险驾驶罪潜逃的嫌疑人缉拿归案,有力震慑了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2024年11月5日23时19分,陈某某醉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持C1证)甘LN2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平凉市崆峒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崆峒大道出天馨路东270米处路段时,将头东尾西停放于路南路边的甘L30D**号小型普通客车追尾碰撞,致两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立即将陈某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之后,陈某某以受伤治疗为由拒不到案,民警通过多次电话规劝,并到家中摸底无人后,将陈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期间,陈某虽然与外界断绝了联系,但民警始终没有放弃。 2025年1月14日,民警通过最新掌握的线索精心研判、深度分析,确认陈某出现在兰州市境内。遂第一时间赶往兰州市,在兰州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于1月15日将其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在此,平凉公安交警提醒:醉驾是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各位驾驶人谨记“喝酒不天车,开车不喝酒”,坚决不碰触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