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容县气象局将于2025年内不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内容:实施火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时间: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三、作业地点:容西龟河水库标准化作业站点、浪水陈清林场流动炮点、石头高山林场流动炮点、黎村天堂山林场流动炮点。
四、作业装备:WR-98型增雨防雹火箭发射装置(最大射高9000米)。
五、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请作业区群众配合此项工作并做到以下要求: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施、装备等受法律保护,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损毁行为;
2、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3、当地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炮弹,应迅速保护现场,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或敲击,并立即与当地派出所、镇政府或县气象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也应立即上缴当地派出所,不得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如不上缴,自行拆卸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容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775-5322791。
特此公告。
图文来源:容县气象局、容县政府网 编辑 | 容州通(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