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1.毕节、黔南、安顺籍脱贫人口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1年)。2.相关人员按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3.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对象:在广州市就业的毕节、黔南、安顺籍脱贫人口。
补贴标准: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个人缴费部分补贴。
补贴期限:享受补贴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应提交资料:
1.用人单位代申请:《广州市 区 年 月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申领表(用人单位代申请)》;《广州市 区 年 月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如用人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补贴对象为非编身份说明。
2.务工人员申请:《广州市 区 年 月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申领表(务工人员申请)》;劳动合同复印件;如用人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补贴对象为非编身份说明。
应核验信息:脱贫人口身份;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可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向补贴对象用人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可从符合条件的首月开始申请补贴,如社会保险缴费中断的,须重新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受理材料的审核、复核工作,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后续拨付补贴到务工人员个人社保卡。每次申请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季度首月核验脱贫人口身份和社保缴费情况,后续拨付补贴到务工人员个人社保卡。
补贴条件:1.毕节、黔南、安顺籍脱贫人口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1年)。2.相关人员按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3.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对象:在广州市就业的毕节、黔南、安顺籍脱贫人口。
应提交材料:
1.用人单位代申请:《广州市 区 年 月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生活补助申领表 (用人单位代申请) 》;《广州市 区 年 月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生活补助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如用人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补贴对象为非编身份说明。
2.务工人员申请:《广州市 区 年 月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生活补助申领表(务工人员申请)》;劳动合同复印件;如用人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补贴对象为非编身份说明。
应核验信息:脱贫人口身份;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
补贴期限:享受补贴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申请程序:可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向补贴对象用人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可从符合条件的首月开始申请补贴,如社会保险缴费中断的,须重新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受理材料的审核、复核工作,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后续拨付补贴到务工人员个人社保卡。每次申请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季度首月核验脱贫人口身份和社保缴费情况,后续拨付补贴到务工人员个人社保卡。
补贴条件:1.毕节、黔南、安顺籍脱贫人口补贴年度来广州就业。2.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对象:在广州市就业的毕节、黔南、安顺籍脱贫人口。
补贴标准:对来广州就业脱贫人口给予每人每年800元的往返交通定额补助。
补贴期限:享受补贴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应提交资料:
1.用人单位代申请:《广州市 区 年 月交通补助申领表(用人单位代申请)》;《广州市 区 年 月交通补助花名册》;如用人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补贴对象为非编身份说明。
2.务工人员申请:《广州市 区 年 月交通补助申领表(务工人员申请)》;如用人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补贴对象为非编身份说明。
应核验信息:脱贫人口身份;补贴申请年度务工人员有在穗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灵活就业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由用人单位或务工人员在补贴申请年度12月31日前向用人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材料办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受理材料的审核、复核工作,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后续拨付补贴到务工人员个人社保卡。
以上补贴的申报方式:现场办理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保利罗兰欣兰3街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就业创业补贴服务专窗
联系电话:(020)82554396/8237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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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刘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