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胡剑飞代理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12日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胡剑飞代理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3号)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决定任命胡剑飞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薛强辞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12日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薛强辞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值班编辑:喻妍 校对:张竹影
值班主任:周艳华 值班编委:杨进
来源: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值班编辑:喻妍 校对:张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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