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院拟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的精神,对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本院正告预拘留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本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安平路8号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595-27300568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4日
2024年预拘留被执行人公告名单
欢迎广大群众提供线索
举报热线:0595-27300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