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35岁前结婚,奖励1500元”! 一地官宣

时事   2024-11-01 10:19   四川  


地方层面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措施陆续出炉。综合新闻报道,最新一例来自山西吕梁。
据了解,10月30日出版的《吕梁日报》刊发了《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包括做好青年婚恋服务、鼓励适龄青年结婚、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强化教育支持保障、加强住房保障9个方面。
其中,在“鼓励适龄青年结婚”方面,《若干措施》提出:2025年1月1日起,在吕梁市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的奖励,由结婚双方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
而在“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方面,《若干措施》明确: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生育一、二、三孩且新生儿户籍登记在吕梁的家庭,分别补贴2000元、5000元、8000元,在户籍登记窗口领取;从生产后次年起,对符合政策生育二、三孩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妇双方及孩子)5年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给予30%、50%的补贴。

从鼓励生孩子到“奖励结婚”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3年底,浙江衢州市常山县印发《优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除了辅助生育补助、育儿补贴、托育补贴等,还推出初婚补贴:奖励女方25周岁及以下初婚夫妇1000元。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热议。
有网友认为,这点钱实属杯水车薪。彼时有媒体表示,千万不能小看这1000元的意义。从人口负增长、出生率持续下降的宏观背景去看,类似的结婚补贴,或许只是个开始,要“让想结婚的敢于结,让想生孩子的敢于生,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是应当努力的方向。”
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4个方面出台政策,确保育龄人群“怀得上”“孕得优”“生得好”“养得起”。
中青评论也曾就“真金白银支持生育”发文称,地方政策根据自身财力和本地人口形势,为家庭提供生育补贴、育儿补贴,社会普遍持欢迎态度,也对生育家庭具有不容忽视的支持意义。
只有认真倾听社会需求,打好政策“组合拳”,从经济、法律、社会公平机制等多个方面出台符合实际的措施,才有助于化解育龄家庭的顾虑,切实提振生育意愿。

:综合四川观察、中国青年报、中青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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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敏
终审:周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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