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通知!

时事   2024-10-08 06:00   内蒙古  


赤峰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对市本级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保留并继续执行《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的通知》(赤政发〔2004〕49号)等8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废止或宣布失效《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和〈赤峰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赤政发〔2011〕80号)等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2024年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2024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docx

相关解读链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

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

编辑:王美玲
校审:任静、韩颖、白雪冰



更多新闻

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瞬间昏迷!太危险了!赤峰所有家长注意……

觉得内容不错的话,给我们点个“赞”和“在看”

红山晚报
本微信平台是红山晚报官方微信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