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工作部署,推动政策直接深入企业,增强企业及劳动者对人社利企惠民政策的感知度和满意度,福建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结合福建省实际,罗列五个法律法规专题问答题,形成劳工主题法规政策宣传题库。
今天介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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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哪些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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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过什么形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
答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收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日常巡视检查主要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方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较高的用人单位,优化随机抽查频次;对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较低的用人单位,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实施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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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的受理时效是多久?
答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上述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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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什么过失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另外,用人单位根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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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答
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但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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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到用人单位调查、检查时,用人单位应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用人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听证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要求举行听证。对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7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吗?
答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8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雇佣未成年人?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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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企业劳动保障守信诚信等级评为A级?
答
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
30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现场检查是否向被检查对象出具检查报告?
答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现场检查后,应及时向被检查对象出具现场检查情况反馈表,内容包括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名称、实施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姓名、被检查对象名称、检查时间、检查类型(举报投诉检查、日常巡视检查、其他检查)、检查事项、检查结论或者初步检查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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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福建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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