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发布了《关于开展注册建造师和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电子证书异常问题整治加强证书管理的通知》,明确:
(2)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失效、注销但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的,B类证书状态标注为“其他”。
(3)建造师注册证书变更但新工作单位无建筑施工企业资质,B类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标注为“其他”状态。
(4)同时持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管人员”证书,但注册单位不一致的,其“安管人员”证书标注为“其他”状态。
(5)自2024年11月1日起,未完成整改、电子证照被标注为“其他”状态的持证人不得视为有效持证人员,证书无法正常使用、不得以持证人员身份参与工程项目。
發姐点评
1、首先这个政策不是宁夏新出的,大家无需恐慌,之前有几个省已经有这样的要求和公告了,比如说福州和云南,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福州:福州市有779名(详见附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B证)的安管人员无有效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不符合持证要求。
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自2024年3月10日起对云南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有关情况开展动态核查。6类核查重点,第三点-无建造师注册证书但持有B证的。标记“疑似挂证”。
2、与其说这次政策是针对一二建挂靠人群的,更像是针对B证规范使用的。
没有建造师证书的B证无法使用,被判用不了的是B证本身,建造师证书不受影响。
3、有人问佳佳考了一建不考B证可以吗?在此明确一下是:可以的。B证可以脱离一建,两个并不是必要的捆绑关系。
哪些情况要求同时存在呢:上项目的项目经理,需要有具备技能知识的一建证书+安全管理知识的B证。
也就是你不当项目负责人,一建证拿来“纯报资质”,是不用捆绑B证的,可以不考虑考B证。
4、那这个公告说的是什么情况?
發姐还是拿一建举个例子:某员工持一建证在A单位注册,在工作中用A单位考取了B证,此后这位员工从A单位离职带走了一建证,在B单位重新注册一建证书,但是此时他的B证还在有效期内,还是在A单位注册申请下的。
在这样的公告下,A单位就无法正常使用这位员工的B证了。
作为持证人,大家在离职后尽量注销掉证书,到新单位后再重新来过。
(二)对全区范围内二级建造师、“安管人员”频繁变更单位的做标注预警。
持证人在一个自然年内变更单位3次及以上的,进行标注预警,列入从业人员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差异化审批,预警期间申请办理变更单位需在审批窗口现场提供社保信息、劳动合同等纸质资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于频繁变动执业单位和工作单位的建造师、“安管人员”,要将其企业和项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公告链接如下:
https://jst.nx.gov.cn/zwgk/zcwjk/gzwj/202410/t20241008_46851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