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远离!远离!

教育   2024-10-07 19:01   河北  






很多人认为

邪教离我们很遥远

但在现实生活中

邪教组织十分善于伪装自己

他们不断“升级”骗术

套路百出

稍有不慎

可能就会跌入圈套

小知提醒大家

提高警惕

远离校园传教




什么是邪教?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哪些情况可能在向你传教?

1、有人让你参加他们“神神秘秘”的组织,而且不留真实姓名。

2、有人向你派送传单和小册子,邀请你参加邪教活动。

3、有人宣传没有资质的艺术团、夏令营、培训班,暗中拉拢青年学生入教。

4、有人在网上发表邪教内容的帖子。

5、有人让你脱离正常宗教场所的活动,宣传邪教。

6、有人向你免费介绍高薪兼职职位,利用小恩小惠拉拢在校生参加邪教活动。

7、有人让你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得小礼品来从而加入各种宗教交流群等……

8、有人通过电话、邮件、电子短信向你宣传邪教。

9、有人打着各类宣传的幌子,对你的宿舍进行“扫荡”。

10、有人在宗教节日邀请你参加音乐会、歌舞会、舞台剧等活动。







当遇到校园传教时应该怎么做?

在校内,遇到传教人员,做到不听、不信、不传请不要留下联系方式并提醒其他同学此人的传教行为,避免受其骚扰。及时拨打校内保卫部门电话或向辅导员报告,由相关部门来处理。

在校外,要拒绝到非宗教场所参加任何宗教活动;避免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参加一些非法传教组织开展的活动拒绝参加某些打着公益、扶贫、就业、学习分享等旗号开展的非法宗教活动;在察觉到不利于校园和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辅导员或学校保卫处。

在互联网上,遇到不明传教人员时,请不要轻信他们的宣传,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和个人困惑,以免被误导。文明上网,不浏览邪教网站,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手机短信和网站,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点开网络链接,避免落入邪教组织的圈套。



大学生如何防范和抵制邪教

1、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广大青年学生一定要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人生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爱生命”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警惕,及时而有效的宣传科学精神和进步知识,用科学知识来武装头脑。

2、相信科学,破除迷信

作为跨世纪的青年一代,一定要树立科学观念,养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切实提高辨别是非、真伪的能力要正确对待生老病死。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治病强身没有捷径,只能靠科学的治疗、调理和锻炼逐步实现,千万不要幻想出现奇迹。要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以乐观的态度对待生活,以进取的精神对待人生,生活中遇到困难,要找父母、老师、同学帮忙,千万不要为寻求精神寄托而误入邪教的泥沼。我们要建立勤劳致富思想。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过好日子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创造,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救世主,千万不要信邪教那一套。

4、珍爱生命,关爱家庭

邪教通过欺骗、引诱、胁迫等手法,把人们的命运牢牢地套牢在他们的“精神控制”之中,不仅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思想混乱,而且构筑“秘密陷阱”,制造恐怖事件,危害群众生命,索取群众钱财,非法牟取暴利。不仅扰乱了国家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我们必须要充分认清邪教泯灭亲情人性,残害他人生命的邪恶本质认清邪教对人们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

5、坚决做到不听、不信、不传

对邪教的宣传不听,不信,不传,及时举报。邪教的危害无穷,它会危害国家政治,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社会思想的稳定。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正确,及时认识到邪教的危害。更要宣传邪教的危害,让更多人都知道邪教的反社会性,从而帮助更多人逃离摆脱邪教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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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关校园宗教活动的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规定

第八条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

第三条 

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

第五条 

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四十一条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第四十八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公益慈善活动传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

第六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第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三十条

信仰宗教,经团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远离校园传教

我们要加强科学知识的学习

理性看待世界

不被歪理邪说迷惑

树立良好心态

对邪教说不


END


图片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图文编辑:大学生新媒体运营中心 刘一飒

责任编辑:大学生新媒体运营中心 刘玥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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