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
邪教离我们很遥远
但在现实生活中
邪教组织十分善于伪装自己
他们不断“升级”骗术
套路百出
稍有不慎
可能就会跌入圈套
小知提醒大家
提高警惕
远离校园传教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哪些情况可能在向你传教?
1、有人让你参加他们“神神秘秘”的组织,而且不留真实姓名。
2、有人向你派送传单和小册子,邀请你参加邪教活动。
3、有人宣传没有资质的艺术团、夏令营、培训班,暗中拉拢青年学生入教。
4、有人在网上发表邪教内容的帖子。
5、有人让你脱离正常宗教场所的活动,宣传邪教。
6、有人向你免费介绍高薪兼职职位,利用小恩小惠拉拢在校生参加邪教活动。
7、有人让你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得小礼品来从而加入各种宗教交流群等……
8、有人通过电话、邮件、电子短信向你宣传邪教。
9、有人打着各类宣传的幌子,对你的宿舍进行“扫荡”。
10、有人在宗教节日邀请你参加音乐会、歌舞会、舞台剧等活动。
在校内,遇到传教人员,做到不听、不信、不传。请不要留下联系方式并提醒其他同学此人的传教行为,避免受其骚扰。及时拨打校内保卫部门电话或向辅导员报告,由相关部门来处理。
在校外,要拒绝到非宗教场所参加任何宗教活动;避免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参加一些非法传教组织开展的活动;拒绝参加某些打着公益、扶贫、就业、学习分享等旗号开展的非法宗教活动;在察觉到不利于校园和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辅导员或学校保卫处。
在互联网上,遇到不明传教人员时,请不要轻信他们的宣传,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和个人困惑,以免被误导。文明上网,不浏览邪教网站,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手机短信和网站,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点开网络链接,避免落入邪教组织的圈套。
大学生如何防范和抵制邪教
1、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广大青年学生一定要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人生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爱生命”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警惕,及时而有效的宣传科学精神和进步知识,用科学知识来武装头脑。
2、相信科学,破除迷信
作为跨世纪的青年一代,一定要树立科学观念,养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切实提高辨别是非、真伪的能力。要正确对待生老病死。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治病强身没有捷径,只能靠科学的治疗、调理和锻炼逐步实现,千万不要幻想出现奇迹。要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以乐观的态度对待生活,以进取的精神对待人生,生活中遇到困难,要找父母、老师、同学帮忙,千万不要为寻求精神寄托而误入邪教的泥沼。我们要建立勤劳致富思想。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过好日子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创造,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救世主,千万不要信邪教那一套。
4、珍爱生命,关爱家庭
邪教通过欺骗、引诱、胁迫等手法,把人们的命运牢牢地套牢在他们的“精神控制”之中,不仅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思想混乱,而且构筑“秘密陷阱”,制造恐怖事件,危害群众生命,索取群众钱财,非法牟取暴利。不仅扰乱了国家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我们必须要充分认清邪教泯灭亲情人性,残害他人生命的邪恶本质,认清邪教对人们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
5、坚决做到不听、不信、不传
对邪教的宣传不听,不信,不传,及时举报。邪教的危害无穷,它会危害国家政治,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社会思想的稳定。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正确,及时认识到邪教的危害。更要宣传邪教的危害,让更多人都知道邪教的反社会性,从而帮助更多人逃离摆脱邪教的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规定
第八条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
第三条
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
第五条
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四十一条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第四十八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公益慈善活动传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六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第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三十条
信仰宗教,经团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远离校园传教
我们要加强科学知识的学习
理性看待世界
不被歪理邪说迷惑
树立良好心态
对邪教说不
图片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图文编辑:大学生新媒体运营中心 刘一飒
责任编辑:大学生新媒体运营中心 刘玥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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