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不听话,一旦发现我在自己家熏腊肉,愿接受任何处罚。”近日,四川省广安市一名六旬老人因在家熏腊肉,被当地社区以“教育管理费”的名义罚款200元,老人还写下“不再在家熏腊肉”的保证书。事情引发争议后,1月3日,当地政府回应称,社区此前根据《居民公约》收取的费用现已退还,社区相关人员已接受严肃批评教育。
社区开具的收据和老人写下的保证书。图据网络
社区不是行政机构,哪来罚款的权力;《居民公约》没有法律约束力,哪有强制性?根据“能够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管理的,一般不设定罚款”的原则,教育管理何须收费?老人向社区承诺“愿接受任何处罚”,“听话”之余,程序正当与法治精神何在?社区的罚款,于法理不通。当地迅速退还罚款,既是对错误行为的纠偏,也是面向基层工作人员的一堂法治课。
社区工作人员跟熏肉“较劲”事出有因。2024年12月3日,广安市发布通报称,在主城区周边设置5处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熏制点,实行环保熏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此前,因腊肉熏制频发高发等导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履职不到位,四川巴中市4个街道办主要负责人被集中约谈,相关负责人被通报批评。广安市社区工作人员很可能是汲取前车之鉴,落实强制集中熏腊肉的规定。
层层加码、简单粗暴,显然是工作方式不当。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禁止私熏腊肉”的规定本身就值得商榷。六旬老人没有去熏制点,是不知情还是不愿意?社区居民对这一政策,是打心眼里认可,还是被动接受?移风易俗不宜强制,更不宜一刀切。推广环保熏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妨少一些板起脸的“禁止”,多一些俯下身的倾听,听听居民心声,问问群众顾虑。比如大伙儿不愿意集中熏腊肉,是否觉得“烟火气”不足以构成污染,所以不愿意配合;是否因为集中熏制点过于偏远,老人等独自前往不太方便;或者担心集中熏制腊肉流程不好把握,不符合自家偏好。集中熏制若真的便民利民,居民自然不请自来,又何须强制执行。
前几年,曾有禁煤区老人烧柴取暖被封炕、子女被罚款,引发全网热议。移风易俗需要久久为功,最忌讳不尊重社情民意,最反感一刀切地禁止。环保新风尚与民生民心并不矛盾,地方应该拿出耐心与智慧,寻求最大公约数。同样重要的是,面对六旬老人,“教育管理”的思维更要改一改了。
北京晚报实习记者 李霞
监制:刘昊
编辑: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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