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助女童条件
(一)资助类别。
大竹籍或在大竹上学的困境女孩。小学、初中、高中(普高、职高)、大学(全日制大专、本科)阶段的在读女孩。
(二)家庭困难。
原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孤儿、事实孤儿、失依或单亲等困难家庭;大病或重残等困难家庭;家中人口众多无稳定收入的农村家庭;无劳动力或无收入来源的困难家庭;因灾害导致经济困难家庭;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平均家庭收入。
(三)有上进心、有强烈的读书意愿、品学兼优。
学生受助期间要作出不休学、不辍学、不退学的承诺,资助期间若辍学、休学、退学需全额退还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小学400元/人/学年、初中600元/人/学年、高中1200元/人/学年、大学1500元/人/学年,一次性资助3学年(大学为4学年),不足3学年或4学年毕业,以实际剩余学年一次性资助,全县拟资助小学阶段女孩100名、初中阶段女孩30名、高中阶段女孩30名、大学阶段女孩10名。
三、发放方式
提交全国儿童基金会、省妇儿基金会审核通过后,打卡直发受助女童银行帐号。
四、资料提交
申报表、家庭困难材料等必须真实,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并统一报送县妇联。
家庭困难材料认定(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 原建档立卡户证明、低保证明等贫困证明(贫困证明需加盖有效公章)
2.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相关单位能证明学生家庭情况
3. 学校及老师证明学生家庭情况(学校摸底家庭情况,统一开具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在11月18日前,向大竹县妇联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表、汇总表、银行卡统计表、申请表中的彩色寸照1张、银行卡复印件、家庭困难证明材料。资料交大竹县妇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3067650133@qq.com,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收取申报资料。
联系人:陈锋,联系电话:13551407323。